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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经信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重新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以经信局主任李军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经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和时间、程序以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以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要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予以公开。重点对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做法“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县经信局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栏目完整、链接可用、信息全面、更新及时。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多角度阐述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理解、执行的关键点,概括总结政策的核心内容,用语做到通俗易懂,浅显明白。
认真结合各级政府贯彻《条例》的相关文件,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不断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使单位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义务宣传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同时,运用树立宣传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公开我局政务信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展,全年政务信息审核通过量共计774条。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是创新公开方式有所欠缺,因单位工作繁忙,信息公开工作不是非常迅速和及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密;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机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文件的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与各部门政府网站的数据整合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便捷性和参与性。 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清单制,逐一整改,逐一解决,在加强学习、完善制度、补差补缺、提高标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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