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3 00:00
来源:利辛县商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商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全面的信息化治理水平,建好网上服务窗口,依靠先进的网络推进依法行政和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政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促进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局长亲自部署,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项,并配有信息专干,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二)规范申报程序、加强内容审核。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申报程序,明确由股室长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才可公开信息内容。同时,要求股室长、分管领导和信息申报员加强审核,不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更注重对公开内容是否涉密进行审核。(三)突出信息重点、服务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更加注重公开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原则和便民、实效的服务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局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将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招商信息、通知公告以及联系方式等对外公布,并适时调整。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全面、准确、及时,并按要求不断进行更新。一年来,主动公开信息313条,其中,网上公开313条,公示栏公开100条,开展宣传活动公开35条,召开座谈会公开7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1.涉及我局职能方面的重要决策事项。将利辛县外经贸、市场流通、家电下乡、农家店建设、酒类流通、加油站监管与发展等相关决策事项通过公开栏、专题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尤其是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主动、有效地向社会公开。
2.公开财务收支等内容。公开我局财务收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坚持收支两条线;招待费实行报告制度等。
3.人事变动公开。利辛县商务局不断加大干部人事改革力度,严肃干部选拔制度,同时将干部选拔任用结果进行公开。另外,在涉及机构人员编制、考核奖惩以及其他有关人事方面的事项,也都实行了公开。
4.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对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补助资金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
- 对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进行公开。
- 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我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是相关企业及群众到我局办事时进行咨询给予的答复,全年共依申请公开3次,公开信息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的部门为:执法室、外资外贸股、内贸股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存在问题和2014年工作设想
过去一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深,积极性不高;内容不够深化;范围还没有很好界定;相应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等。为此,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突出“五个抓”:
1、抓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的重要途径,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真正为利辛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2、抓培训学习。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有关股室、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务必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
3、抓内容深化。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内,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组织有关股室人员对照《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使公开的信息真正方便公众接受和利用,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4、抓检查督导。组织人员每半年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5、抓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做好信息公开的配套工作办法,细化每个工作环节衔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操作简便,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