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健全我县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我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县,编制本规划。
序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要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多样化、高品位文化需求的重要基础,也是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推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利辛县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4.53亿元增加到12.55亿元、年均增速26.2%、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34%上升到3.77%。文化产业在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提高本土文化影响力和我县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将深度融入我县经济体系,在服务我县重大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将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动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提出更高要求,文化产业将成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也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风险和挑战。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质量效益还不够高,产业结构还需优化,城乡区域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不够深入,文化企业整体实力偏弱,创新创意能力竞争力还不强,文化经济政策有待完善落实。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县文化产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县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创新链效能,不断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既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规律,又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确保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3.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内容形式、载体渠道、业态模式等创新,适应高新技术发展趋势,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以创新激发动力、增强活力、释放潜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链条优化、价值拓展,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4.坚持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战略,坚持以文化赋能发展,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文化活力。
5.坚持系统观念。围绕落实我县整体发展战略,坚持全县一盘棋,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特点规律和资源要素条件,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政府与市场、事业与产业、供给与需求重要关系,加强战略谋划、整体推进,促进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文化供给质量明显提升,文化消费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我县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对我县居民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型文化业态更加丰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更加明显,产业链条和创新发展生态更加完善,文化产业与相关领域融合更加深入,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升,推出一批适应我县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精品力作,文化产品和服务内涵品质、创意水平持续提升,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更加活跃。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城乡分工协作体系更加完善,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建设一个具有显著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功能区、文化产业中心乡镇,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文化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竞争力显著提升,文化市场环境更加健康有序,文化经济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人才涌现,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
第二章 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坚持以创新驱动文化产业发展,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 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深度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充分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形态推动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支持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产业赋能实体经济。实现利辛县博物馆、利辛县文化馆、利辛县图书馆数字场馆建设。建成利辛县文化中心项目(五馆一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00亩。内容包括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展览展示馆(小剧场)、好人馆(名人馆)及文化交流中心等,具有文化休闲、文化艺术辅导培训,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展览,文化技艺展示与交流,图书阅览及文献资源检索借阅,电子阅览服务,时政法制科普教育讲座,文物收藏,文化衍生服务区等服务功能。
第二节 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
强化科技在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推动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推进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演播。鼓励传统文化行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规范推广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模式。
第三节 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线上演播: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的演艺产业创新发展格局,推动文艺院团、演出场所上线上云,鼓励剧场数字化提升,促进文艺院团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培育线上演播项目,完善线上演播商业模式。
沉浸式体验: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文化资源开发1个以上沉浸式体验项目,丰富体验内容,提升创意水平,发展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体验等业态,鼓励沉浸式体验与城市综合体、公共空间、旅游景区等相结合。在利辛县博物馆建设沉浸式体验项目,包含3D影厅等。
数字艺术展示:推动数字技术与艺术创作、传播、展示更好结合,力争培育1个以上数字艺术体验场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扩大提升数字艺术展示产品应用,开发全息互动投影、夜间光影秀等产品,生动展示中华文化。推进我县重点文物、非遗项目、传统民俗影像化、数字化,让本土文化活起来。
第三章 促进供需两端结构优化升级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需求侧管理,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以需求变化引领供给体系和结构升级,努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第一节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思想内涵,发扬工匠精神,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文化产品。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个人加强内容原创和产品研发,推动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以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为载体的数字文化产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把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努力提供更多适应青年文化消费需求、传递向善向上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的文化产品。支持创作生产适合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状况的文化产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鼓励研究开发适应老年人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消费模式。
第二节 畅通文化产品传播流通
完善文化产品传播和流通体系,促进文化产品顺畅有序流动。鼓励和支持文化传播渠道建设,发挥各类文化传播渠道作用,推动文化产品传播。鼓励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及电子票务、演出院线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发挥各类信息网络平台的文化传播作用,提升文化产品传播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发挥各类文化产业展会交易平台作用,搭建统一开放的县域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平台。
第三节 释放文化消费潜力
推进亳州地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因地制宜举办文化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多种形式促进消费活动,完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推进县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优化夜间餐饮、购物、演艺、娱乐等服务,构建多样化夜间消费场景。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创新文化消费场景,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发挥线上交流互动、精准营销等优势,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促。
第四节 改善文化消费环境
改造提升现有文化消费场所设施,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推进文化消费网点建设。力争建设汇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剧场、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美术馆等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向文体商旅综合体转型,努力建设文化内涵丰富的高品位步行街。
演艺业: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创作生产质量,加强原创策划,打造一批精品剧目。力争每年有2-3个精品力作获省级大奖,4年之内有6-8个获国家级重奖,每年获中国书协主办的书法、篆刻、刻字等各类大赛奖1-2项。支持开发沉浸式、互动式新产品。支持演出院线、演艺联盟发展。推动演艺技术研发创新和装备提升。建设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
娱乐业:推动娱乐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阳光娱乐行动,开发健康向上、技术先进的新型娱乐方式,创新娱乐业态和产品。规范和支持线上K歌、迷你歌咏厅、音乐派对等新型歌舞娱乐业态发展。促进电子竞技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
工艺美术业: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发掘和保护,推动工艺美术产品特色化、个性化发展。增强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品类等创新能力。探索基于数字化的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新型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工艺美术与创意设计、旅游业、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会展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批市域、县域范围内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展会,推进文化会展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云展览等新业态,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嘉年华”系列活动。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以皖新传媒广场为基础,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发挥集聚协同和带动效应,推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加快利辛县杭颐师大学府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4.9万平方米,建设住宅、商业街,图书馆及相关配套工程。
第四章 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贯彻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特点和资源要素条件,加强区域、城乡统筹协调和协同联动,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形成多点支撑、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一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大力发展县域和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建设一个以上文化产业特色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促进乡村特色文化资源、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推动脱贫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发乡村传统节日文化、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民间团体等的作用,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企业,积极引入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对乡村文化人才、文化创客和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支持利用互联网、短视频等现代传播渠道,带动乡村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推介与销售。
第五章 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积极寻找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双向融合、相互促进。促进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节 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重点业态
推动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特色民宿等业态提质升级,不断培育融合新业态。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产品。加强对文化遗产资源价值的挖掘,鼓励依托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发展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开发集文化体验、科技创新、知识普及、娱乐休闲、亲子互动于一体的新型研学旅游产品。推动西淝河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600亩。主要包括西淝河文化创意园文化创意服务及制作基地、文化创意馆、幼儿教育中心、少儿艺术馆、人才公寓、美食街区及配套设施;科普植物园提升、堤坝外侧水系沟通、环度假区景观道建设、户外营地、慢行系统、休闲体育健身场(网球场、沙滩排球、滑草等)、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及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等项目;白鹭洲水利文化公园项目,项目规划面积5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红色运河纪念馆、水利公园、水利气象科普馆、实物陈列馆、展览馆、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游步道等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千年古镇阚疃文化街区重建项目,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内容包括:文化老街区恢复重建,码头文化街区、服装文化街区、禅修文化街区,非遗展示馆、三国文化展示馆、打造美食一条街、民俗一条街及综合服务中心等;蝴蝶泉生态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4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梦蝶酒店、中医养生馆、水上乐园、儿童乐园、仿古商业街区等。
第二节 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领域融合
持续探索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融合互促的有效机制,促进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与满足多样化文化需求有机结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助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构建美丽家园、建设美丽利辛提供文化动力。推动文化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创意设计水平,合理开发农耕文化、农业文化遗产,支持发展富有文化创意含量的农耕体验、田园观光、阳台农艺等特色农业。鼓励打造一批汇聚艺术表演、阅读分享、观影体验等消费业态的文化商业综合体。提升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文化含量,把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乡规划建设中,增强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位,服务高品质生活需求。鼓励各地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支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等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健康养老产业结合。建成利辛县体育公园二期项目(市民健身公园),项目总占地150亩。内容包括市民公园健身中心,6块篮球场地、2块七人制足球场地、2块五人制足球场、1块全民健身路径、1块800平方米健身广场、5公里健身步道、1块生态停车场、1个公厕及其他配套设施;社区文体中心项目,11个社区文体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0亩。内容包括多功能活动中心(健身房、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等场馆)、图书阅览室、停车场等。利辛县游客集散中心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接待中心,智慧旅游平台,能够容纳10000台以上的停车场、房车营地、旅游厕所及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第六章 保障措施
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和服务为手段,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从经济政策、法治保障、人才培养、市场秩序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 落实经济政策
结合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用好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政策,更好发挥引导激励和兜底保障作用。争取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优化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动落实国家相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纾困政策,切实降低文化企业经营负担。利用老旧厂房、旧仓库等闲置设施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持续推动落实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第二节 加强人才培养
以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内容创作、项目策划、创意设计、经营管理等为重点领域,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实施高质量产业人才培养扶持项目,以文化产业园区为重点对象,不断推进培训体系,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第三节 规范市场秩序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推进“互联网+监管”。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审核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内容审核及动态监测。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完善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体制,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及时查处整治突出问题,维护文化市场繁荣稳定。利用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健全完善联合办案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县域执法协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
第四节 抓好组织实施
我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乡镇党委和政府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立足乡镇实际,把握发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认真抓好《“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主动加强与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金融、税务等部门沟通,推动建立统筹各方、协调有力的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和格局。加强与统计部门合作,推动建立部门间文化产业数据共享机制,准确反映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对工作决策、政策制定等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