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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6-01-22 08:14 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字体:[ ]

利辛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县财政局 2025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县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lix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利辛县环翠西路与高新路交口利辛县财经大厦,电话:0558-8812204,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县财政局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 专栏发布各类财政信息 20 余项,信息发布时效性强、内容全面,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财政核心业务,及时公开关键信息。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财政收支情况分析,详细解读阶段性财政运行态势;及时公开《利辛县 2024 年财政决算分析及说明》信息,确保重点数据全程透明。

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公开。12 月 15 日发布《利辛县财政局关于行政裁决办理事项说明》,细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等行政裁决流程;及时公开权力事项的情况说明,清晰界定无其他权力事项的时间范围与具体依据。

机构与政策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动态与制度文件。12 月 11 日发布《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保障行政决策执行的连贯性;11 月 17 日公开《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与流程;11 月 14 日公示“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结果,推动财政监督检查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 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申请接收、审查等各环节时限与责任。全年收到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类型“予以公开”,答复率 100%,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定期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自查自纠,对发布信息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利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将财政信息按“最新公开”“财政收支”等类别分类展示,方便公众快速查询;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在专栏中设置“主动回应”板块,针对热点问题及时解读,提升互动性与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到有关股室和具办人员。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均需经业务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无涉密信息泄露风险。积极参加市县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工作人员政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 政策解读形式仅限于文字解读和图表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动漫、视频等多样化解读方式。

2. 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探索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生动性、通俗性。

2. 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县财政局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利辛县财政局2026 1 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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