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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县财政局 2025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县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lix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利辛县环翠西路与高新路交口利辛县财经大厦,电话:0558-8812204,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县财政局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 专栏发布各类财政信息 20 余项,信息发布时效性强、内容全面,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财政核心业务,及时公开关键信息。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财政收支情况分析,详细解读阶段性财政运行态势;及时公开《利辛县 2024 年财政决算分析及说明》等信息,确保重点数据全程透明。
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公开。12 月 15 日发布《利辛县财政局关于行政裁决办理事项说明》,细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等行政裁决流程;及时公开权力事项的情况说明,清晰界定无其他权力事项的时间范围与具体依据。
机构与政策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动态与制度文件。12 月 11 日发布《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保障行政决策执行的连贯性;11 月 17 日公开《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与流程;11 月 14 日公示“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结果,推动财政监督检查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 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申请接收、审查等各环节时限与责任。全年收到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类型“予以公开”,答复率 100%,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定期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自查自纠,对发布信息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利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将财政信息按“最新公开”“财政收支”等类别分类展示,方便公众快速查询;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在专栏中设置“主动回应”板块,针对热点问题及时解读,提升互动性与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到有关股室和具办人员。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均需经业务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无涉密信息泄露风险。积极参加市县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工作人员政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 政策解读形式仅限于文字解读和图表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动漫、视频等多样化解读方式。
2. 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探索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生动性、通俗性。
2. 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县财政局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利辛县财政局2026年 1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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