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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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三公经费等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数26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中:财政资金类19条,政策法规类17条,行政权力运行类38条,政策解读类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拓展形式,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1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权威。

二是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三是完善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对我局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排查梳理,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情况要立即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发〔202055号)以及县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积极谋划开展落实,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 统一部署并制定调整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局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根据我局在县里的排名成绩及反馈评估分数,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办法,追究责任,结果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不够全面,如对部分新出台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不够及时、充分;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解读的不够深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和县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局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使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二是不断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运用更加丰富翔实的数据案例,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产品,同时,继续发挥专家、新闻媒体等多方解读主体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解读氛围,深入解读政策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三是不断强化业务学习。针对业务能力不足问题,建立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制度,定时定期系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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