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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农业农村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22/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高新路交叉口,人社大厦7楼,电话:0558-8812507,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条,今年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在时限内答复完毕,建议提案办理19条均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栏进行重点公开,并重点对群众关注的禁渔期政策、肉牛养殖补贴政策(牛十条)等政策面向公众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农业农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有效6件。申请信息主要涉及土地二轮延包等,申请人主要为涉及村民。我局均按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回复,并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农业农村局全面加强日常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强涉农政策解读,采取主要负责同志解读、部门解读、图文解读、动漫解读等形式,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24年对《利辛县2024年特色种养业奖补工作方案》等开展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督工作,由专人负责平台内容定期更新。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各领域信息。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情况、文件发布部门文件1条,对发布的部门文件均作出了解读。通过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源头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循。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上级要求,我单位正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其规范性和严肃性。重点对涉农补贴等领域进行详细分解,发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79条,耕地地力保护3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6 条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7条。针对204年度县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离标准化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政策解读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质量较低,文字表达不够精准,对于广大民众来说不是很容易理解。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业务素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生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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