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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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30 15:57 来源: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旧城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7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利辛县旧城镇人民路,电话:0558-8090216,邮编23673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旧城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县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旧城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紧盯重点任务提升公开成效,在政策文件、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应急管理、重点任务等领域,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3余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5篇开展群众意见征集1次,搭建了政策民意连心桥。深入落实各项重点工作,针对各项民生热点,第一时间发布回应关切49条,督促各村按月发布惠民补贴与村级财务信息,打通了政务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旧城镇通过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2024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旧城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实现了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的工作目标。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办理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对于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严格排查,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添加标签,实现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旧城镇依托政府网站各项功能, 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维护,定期清理历史信息,强化网络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按链接等安全漏洞的发生,并及时发布指南与索引,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利用政务公开专区、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扩大信息覆盖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旧城镇高度重视考核与监督工作,召开2次政务公开调度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村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自查,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村居整改,落实监督责任。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社会评议,主动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还需不断创新和改进。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我们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群众能够及时获取到所需的信息。

3.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公开效果。我们将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利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效果,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1.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线上打造政府网站,线下建设镇、村联动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齐发力,着力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的政务公开体系。

2.加强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积极拓展倾听民声的信息渠道,建立服务于民的便利途径,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日常工作并起到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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