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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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7:37 来源: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旧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旧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就2023年度旧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共发布1563条。其中,在重点领域发布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9条,政务会议12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6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19条。在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方面,发布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债权债务信息16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23条。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均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2、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排查涉密涉敏,错别字等信息。3、根据问题清单做好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作好整改落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并做好政务公开栏目的维护。加强部门沟通,责任落实到位。我镇党委政府积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研究政务公开事宜,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及日常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强调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工作落实到人。2023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监督及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真程度

将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决与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步调一致,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2、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

依据《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设立群众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 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1、政务公开发布内容、格式不够规范;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和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利辛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推动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建设,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及加强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性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该网,尽上网”,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进展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一、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提高政务公开在群众间的认知度,让公众能够更加了解政府工作。

二、加强政务公开的全面性。不定期公开乡镇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和社会救助等内容,让群众了解到更多且全面的内容。

三、加强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积极拓展倾听民声的信息渠道,建立服务于民的便利途径,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日常工作并起到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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