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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孙集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18 来源:利辛县孙集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利辛县孙集镇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人民政府(网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http://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List/598/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孙集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人民路300号,电话:0558-8010631,邮编:2367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孙集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优化平台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镇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年度重点工作情况、惠民惠农补贴、财政预决算、农业工作等领域。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我镇组织公开政务信息1090条: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3条,政策解读2条,教育信息6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4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截至12月底,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依制度、依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基层两化栏目、政策解读、惠民惠农补贴信息,结合工作实际,排查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问题。全年共发布文件4条,各类政策解读2条,限期整改处理涉密涉敏情况一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优化栏目设置,按频率更新信息内容二是对照利辛县乡镇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经排查,2023年我镇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

我镇不断强化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具办人,负责人日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县政务公开办开展的测评工作,对于每次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考核测评的结果,对相关工作开展培训,及时整改完善,提高政务信息数量、质量;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同时利用公众参与监督保障工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发挥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没有认识到位,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没有充分了解,存在发布敏感信息的情况;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没有完全掌握,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镇将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日常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及时且规范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人员积极学习上级部门先进经验,日常训练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利用微信平台在镇政府内部及时收集可公开的信息,避免信息、渠道内容过于狭窄,争取做到规范化便民化。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力度,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严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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