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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项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化路358号,邮编:236700,电话:0558-88131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按照《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和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增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现就2021年度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心工作,强化信息公开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两名。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67条。在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方面,发布信息27条,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班子成员活动进行发布信息19条;对单位机构及内设机构发布信息8条。在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方面,发布了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6条信息;对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公开1条;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15条。在部门项目的发布上,对县利辛县困难军人帮扶援助和安置就业项目情况进行发布信息3条。在应急管理方面,发布了疫情防控提醒相信息1条,发布本单位督查摸底学校疫情防控信息1条,发布本单位人员接种信息2条。在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方面,发布信息5条,对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了公布。在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及时进行了更新,2021年,我局未产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执法事项;行政给付方面发布12条信息。在精准脱贫方面,发布了12条信息,及时公布每月下乡帮扶走访慰问情况,传达县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在政府招标采购信息公布上,发布6条,主要发布采购春节慰问年画等项目公告。在新闻发布方面,发布4条信息,公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新闻发布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和新闻发布实录。在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发布要求,及时解读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文件,对群众关心的优待政策和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及时通过文字、图表图片、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2021年,共发布解读信息23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1条,负责人解读3条,其他解读9条。在监督保障方面,公布17条公开制度信息,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主动公开、责任追究等各项公开制度进行了公布;召开研究信息公开专项会议,发布5条,发布工作推进信息6条;在部门工作动态方面,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发布了县、乡镇、村三级工作动态47条,充分体现出以退役军人为中心,认真落实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帮扶解困、走访联络、帮办代办、就业创业、思想引领等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同时,局办公室确定专人,每天对本级政务公开网站上传、编辑、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发现文字有误、发布程序或标题等不规范的问题随时改正,对内容缺乏要素支撑、涉及泄密和个人隐私的,立即通知信息上传股室整改完善,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权威,防止信息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省、市、县要求,扎实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全面开展“僵尸、睡眠、无互动、无服务”等政务新媒体清理。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政务公开展示功能,设立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两名具办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每周一的例会上通报各股室信息公开报送情况。局办公室加强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安排专人参加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后及时指导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按要求报送信息。针对第三方专业测评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按标准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我局明确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各项工作具办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各项政务工作形成信息进行发布;我局实行政务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即具办人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负责人终审,有效提高了我局发布的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办公室每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内容不够规范,缺少个别信息点;二是对栏目要求理解不透,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栏目要求不匹配;三是信息上传不及时,要提升信息公布时效性。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根据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明细,逐一整改,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准确性。对于栏目要求把握不准确的,及时向县政府公开办公室请教,严格按照公开栏目的要求进行公开。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将最新信息上传到政务栏目,对于确实无内容更新或者本单位不涉及的业务,按月或者季度上传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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