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卫健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14 00:00
来源: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利辛县卫生健康委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卫生健康委联系(地址:利辛县淝河路南段妇幼保健院西侧,邮编:236700,电话:0558-881216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卫健委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和省市卫生健康领域展重点工作,科学规范设置政务公开栏目,突出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医疗政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应急救治、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计生特扶、监管执法等信息。通过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各类卫生健康信息,较好地完成了 2020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规公开。除按照要求,全面基础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等任务外,重点突出行业特色,服务人民群众: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流程、指南,便于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事务。二是定期公开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享受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三是及时公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五是对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重要文件、决策进行解读,为人民群众答疑释惑。2020年度,我委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委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24条。其中,工作动态378条,规范性文件3条,财政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2条,行政处罚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委2020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把利辛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
(五)强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在六提六促方面,进一步夯实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重点领域、基础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利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利辛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措施在县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
(六)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办公室统一负责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利辛县卫健委信息公开指南》和《利辛县卫生健康委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2020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良好。 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减1 | 7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增1 | 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增13 | 25 |
行政强制 | 1 | 减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增1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够熟悉,把握不准确,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三)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科室报送公开信息时紧时松,特别是动态信息类,报送不及时,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不能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我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开展相关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二是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学习优秀单位先进经验,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增加图解、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提升解读含金量。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栏目细则研讨会,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有效提升更新质量与数量。
下一步,我委将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公开的政府部门形象,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