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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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利辛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3-03-15 00:00 来源: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监局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利辛县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安监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安监局信息、安监局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成立组织,明确落实。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康勇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确定具体办事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正常开展。重新修订编制目录,制定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创新形式、拓宽渠道。除公开栏等传统形式公开我局政务外,我局还发挥安监局门户网站(www.lixinsafety.gov.cn)和亳州市政务公开网的作用,主动上网发布我局的不涉密文件和工作动态,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满足社会各界的多方面需求。2012年在亳州市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99条,在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公布文件64份,政策法规19条。

(三)严守纪律、依法办事。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安监人员廉政教育,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时,严格执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严格规范事前告知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实施监督,防止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行为的出现。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2年在亳州市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99条,在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公布文件64份,政策法规19条。

(二)主动公开方式

我局充分发挥安监局网站、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电视新闻等公开方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安监局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安监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未收到群众安监局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安监局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安监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申请公开安监局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统一收取。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费用减免情况。对申请公开安监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安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三)年度内没有违规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因安监局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利辛局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个别股室发布信息不够及时、规范、全面等等。

针对上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第一,加大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力度。进一步清理、确认并公示法定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目录并及时公布;进一步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第二,加大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做好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利用行政服务窗口等场所受理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第三,加大完善公开方式力度。确定本局网站和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等传统公开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在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第四,加大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力度。落实专项经费、落实办公设备、落实办公场所和落实实现平台,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充足的保障。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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