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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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503-0022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利辛县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日期: 2025-03-10
咨询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8814315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503-0022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利辛县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日期: 2025-03-10
咨询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88143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利辛县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15:19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利辛县2025年纪念“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派出机构,各相关股室

现将《利辛县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利辛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10    

 

 

 

 

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释放消费潜能,促进消费增长,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消费畅通,服务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2025年“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共筑满意消费 乐享皖美生活”现场活动。

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等开展广场宣传咨询及诚信教育活动。统一组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消费维权知识赠阅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咨询。做好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向消费者讲授假冒伪劣产品识假辨假方法,形成浓厚的3.15宣传氛围,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活动时间:3月13日上午9:00-11:30,活动地点万达广场。(牵头单位:消保委秘书  县局12315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县局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业务股室,城西市场监管所、城东市场监管所、城南市场监管所,经开区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表彰活动

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引领作用,为2024年度“放心消费单位(店)”授牌;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放心消费单位”,充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企业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消保委秘书处  配合单位:县局12315指挥中心 

(三)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围绕食品安全、儿童用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农资安全等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执法持续推深做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校园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单位、伴手礼产品集中展示活动

宣传推广放心消费单位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中形成的特色项目,如履行放心消费承诺、加强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开展价格或计量诚信活动、提升现场或售后服务水平、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积极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打响安徽品牌,邀请伴手礼企业开展伴手礼产品展示活动。(牵头单位:消保委秘书处  配合单位:县局12315指挥中心 

(五)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采用环保方式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并向社会公开,强化震慑效果。(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法规股 财装股 12315指挥中心 消保委秘书处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做好“3.15”宣传工作。

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运用自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3.15”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工作(牵头单位:县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消保委秘书处、县局12315指挥中心、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各乡镇同步做好“3.15”活动宣传咨询工作。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各自实际“3.15”当天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处置消费纠纷并做好投诉登记。(牵头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值班值守安排

活动期间,畅通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充分发挥12315、12345热线平台功能。加大对重点投诉举报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提高办理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强化“3.15”期间舆情和风险研判,广泛收集舆情,对媒体、网络反映曝光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及时稳妥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依托热线平台,主动发现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履职,化解风险,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组织集中收看央视“3.15”晚会,加强督促检查和值班,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备勤。(牵头单位:县局12315指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县局办公室等有关股室)

、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利用多种形式有序有效地开展好“3.15”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维权成果,努力营造纪念“3.15”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2.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及时解答、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事有交代。

3.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各地实际,突出本地特色,围绕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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