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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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505-0016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汝集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汝发〔2025〕21号
发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日期: 2025-05-25
咨询机构: 汝集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8069213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505-0016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汝集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汝发〔2025〕21号
发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日期: 2025-05-25
咨询机构: 汝集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8069213
关于印发《汝集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5 09:57 信息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汝发〔2025〕21号

 

 

 

关于印发《汝集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镇直有关部门:

《汝集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利辛县汝集镇委员会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汝集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季重点禁烧时段为5月25日至625日,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车、“两微一抖”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氛围。

(二)实施精准摸底。镇、村干部进村入户,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等情况;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各村负责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特殊群体等,镇禁烧办负责摸清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等重点区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进行重点帮扶和管控。

(三)抓住关键环节。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消除焚烧隐患。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成立镇村应急巡逻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应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确保24小时有人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运输秸秆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由侨银保洁公司负责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坚持适期抢收抢种,以种促禁。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严防突击焚烧。

(四)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党组织、村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镇包村干部包保责任制,一线指挥,包保指导。各村科学制定边界明晰的责任网格300亩一个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无人机、高塔视频监控自动火点“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

(六)加强隐患防控。加强村与村、镇与镇、县与县边界的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西淝河两侧1000米范围内,西淝河主要支流两侧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加大秸秆离田收储力度,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加工利用企业作用,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各村成立相应组织并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禁烧责任。镇村包保人员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坚持网格值守,备足灭火器械,确保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包保人员要24小时值守,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三)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镇村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录视频,留存记录。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四)强化资金保障。按照3元/亩的标准拨付经费到“三资”账户。

(五)强化检查督查。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镇纪委书记刘鹏任组长,开展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分片开展检查,每日通报督查信息。镇农技站牵头成立农机安全及农机农事托管检查、饲料收储指导组,负责农机安全检查指导和秸秆离田面积审核等工作。镇成立火点核查组,负责对火点现场核查和焚烧隐患排查等工作。镇应急办牵头,联合镇农技站成立秸秆堆场安全监管组,负责秸秆收储堆放(场)点(含畜禽养殖场秸秆收储点)安全监管等工作。

五、严格奖惩兑现

对出现火点的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凡出现卫星监测和省通报火点的,一次性扣除全部工作经费;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扣3000元;县发现火点的,每个火点扣1000元,市高塔视频监控推送火点,每推送一例扣除村1000元工作经费,市高塔视频监控推送火点处置不及时每超时1例扣除村2000元工作经费,并与村两委干部绩效挂钩。

科学设置网格、压实值守责任。配备固定看管棚、公示牌、应急灭火物资等,镇督查组每天不间断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每发现一次网格值守点无人值守的,一次性扣除村200元工作经费。秸秆禁烧网格值守点和秸秆堆场无应急灭火物资(灭火器、水泵等)、无灭火机械、无应急备用水源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200元工作经费;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堆积秸秆的,每通报1处扣200元工作经费。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不再核减。对出现火点的村主要负责人、村包组干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附件:1.汝集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3.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附件1

汝集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郭贝贝

副组长:李  辉            郑玉民   李苗苗   卢云山 秦文峰 李春然 孙  标 

  员:   秦文永 吴法虎 程  斌 杨  涛 秦相伟 秦  鹏  汝  磊 李  斌 吴进中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

主  任:  

成  员:吴法虎  秦文永  黄付强      程  斌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

 长:刘

 员:  

农机安全及农机农事托管检查、饲料收储指导组:

 长:冉  

 员:秦文永      

火点核查组: 

 长:徐  

 员:吴法虎  黄付强    

秸秆堆场安全监管组:

 长:李梦虎

 员:秦文永  李成宇  周平飞      徐海伟

执法问责组:

 长:刘    郑玉民  

 员:张            

宣传报道组:

 长:张  

 员:秦    高晴晴  

资料报送组:

 长:韩  

 员:李少鹏  刘泽龙

后勤保障组:

 长:卢云山

 员:江雨阳  何永彪

巡查应急组:

 长:徐    

 员:夏明玉  秦相国  汝爱武  汝亮

下设1支巡逻队,由夏明玉负责;

下设4支巡查应急督察组:

第一组:组长:李   成员:沈      

第二组:组长:王显锋 成员:李      

第三组:组长:吴法虎 成员:张    闫鹏霄

第四组:组长:吴子豪 成员:夏子涵  冯朗朗

(每组配备2个灭火器、2把大扫帚、2把铁锨)

附件2

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镇禁烧办:牵头负责全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督查、调度、通报、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做好卫星火点认定取证、案件移交及误判火点核销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负责摸清全镇农作物种植种类、面积及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宣传机械化收割、秸秆离(还)田、农作物种植技术规程;开展农作物收种和秸秆离(还)田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指导。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抓好秸秆离田、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联合镇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对秸秆收储场(点)进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田间管理技术指导。负责做好收割、打捆(灭茬)和播种机械统计、调配、农机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指导工作。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

镇纪委: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对当日督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对禁烧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镇文化广播经济信息服务站:负责做好村村通广播维修、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好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焚烧秸秆的行为及时进行曝光。

派出所: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过失引起火灾、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树木防火宣传和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管理工作,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应急办:负责指导收储(运)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并负责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取证、处置、报告、应急等工作。当发生焚烧等有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对违规操作、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和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以及违规使用资金的进行依法处理。

平安办负责开展省、县、乡道公路干线打场晒粮督查工作,禁止省、县、乡道打场、晒粮,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保障公路畅通。

镇水利站:负责禁止河沟渠塘荒滩烧荒及堆放倾倒秸秆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河道、沟渠水系的管理巡查工作,及时督促村清理清运河道沟渠的秸秆。

镇中心校:负责全镇中小学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秸秆禁烧“小手拉大手”活动,倡议学生向家长宣传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侨银保洁公司:负责禁烧生活垃圾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附件3

汝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离田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发布公告、监督管理和督查巡查,依法制止焚烧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行为。

第三条 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组、包地块的分级负责制度,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条 火点的确定。按照亳州市高塔监控推送和《利辛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火点认定标准确定火点。

第五条 镇禁烧督查组对各村前期准备情况、秸秆禁烧和离田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条 对在秸秆禁烧和离田工作中失职的相关责任人,依据违纪事实、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严肃处理工作推进不力的村主要负责人

对秸秆禁烧和离田工作重视不够,网格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摸底流于形式、工作推进不力的,村书记(主任)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二)严肃处理工作失职的包保责任人

禁烧期间,严禁村干部充当机械手影响秸秆禁烧工作,参与禁烧工作的全体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确需请假的,要派人顶岗。禁烧期间严禁饮酒。对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离职守、在禁烧期间饮酒、作风懈怠等工作失职行为,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严肃处理“五离一集中”不到位的责任人

秸秆禁烧期间,对“五离一集中”不到位、未安排专人值守的,给予村通报批评处理;视情节给予包保网格的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严肃处理出现火点的相关责任人

1.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对出现全县“第一把火”的村,依规依纪依法给予镇包村干部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给予村书记和村包组干部免职,扣除镇包村干部、村书记、村包组干部全部工作经费。

2.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对认定一个着火点的村,给予村书记、村包组干部、所在网格工作人员全镇通报批评,扣除所在网格村包组干部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认定着火点达到两个的村,给予村书记、村包组干部、镇村网格人员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扣除所在网格村包组干部两个月绩效工资,扣除村书记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认定着火点达到三个以上(含三个)的村,给予村书记和村包组干部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给予镇包村干部、村书记、村包组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3.对群众借助微信、抖音、市长热线等平台举报以及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推送焚烧火点,村干部未及时处置的,由镇纪委从严从重处理。

第七条 对于党员、公职人员存在焚烧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八条 鼓励对焚烧秸秆行为以及各级包保、督查人员工作不力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8-8069213(镇禁烧办)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秸秆禁烧期间,由镇纪委会同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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