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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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媒体解读】利辛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艳解读《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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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媒体解读】利辛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艳解读《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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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利辛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艳解读《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10:30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时      间:2024年1月22日下午15:00

地      点:利辛县医疗保障局11楼新闻发布室

主  持 人:汝雪枫    县委宣传部新闻室主任

参会人员:刘   艳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长峰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邀请媒体:亳州晚报、利辛县融媒体中心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利辛县医疗保障局,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也借此机会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居民医保》出台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7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明确:“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二、《居民医保》及延期征缴工作的主要内容。

确保我县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6%以上。统一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人。

鉴于我县外出务工人员体量大,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等实际情况,原定的缴费期限已不足以满足参保需求。为此,按照通知要求决定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出务工人员个人参保缴费期限,到2024年2月底结束。

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县医保局将继续坚守为民初心,牢牢抓好政策宣传、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既宣传筹资标准和财政补贴政策,又宣传医保待遇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实现应保尽保。

三、《居民医保》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乡镇征缴工作经费由县医保局按2元/人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二)明确职责分工。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平台应用、参保资金的征收和汇缴入库工作。医保部门负责提升参保信息质量。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征缴工作经费。教育、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做好相应群体身份认定、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等工作。县绩效评价中心明确专人加大督查力度。

(三)注重宣传引导。县医保局提前印制政策明白纸,召开利辛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征缴会,会议同步对筹资缴费操作流程开展培训,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广播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千方百计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实现应保尽保。

【利辛融媒记者】:请问城乡居民医保延期缴纳期间,除了线下在镇村医保服务中心缴纳以外,为了方便群众,线上有什么缴费方式?

【刘长峰主任答记者问】:目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村设立的代办点缴费;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行缴费。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和记者朋友们,期待通过你们的媒体平台,持续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让医保惠民政策惠及全县群众,确保医保服务更有温度、医疗保障更有强度。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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