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利辛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通知
利政办〔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利辛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2024年3月12日
利辛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切实提升市场主体信心,推动利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顶格调度推进机制
县营商环境办每周梳理为企优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整理18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失分风险项、“省为企服务平台”长期未解决问题等需要县领导协调推进的各项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每周一提交县长工作例会研究推进,并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跟踪调度落实情况。
二、开展为企服务提升行动
开展为企服务“六找一接”(找政策、找市场、找订单、找人才、找员工、找资金、产销对接)活动,帮助企业精准进行要素对接。
抓好各类惠企政策落实,加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力度,帮助企业“找政策”。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以及国内国际展会,借助“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帮助本地进出口企业“找市场”。
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对接长三角展会、城市会客厅等,鼓励名优产品企业开展品牌宣传活动,现场展示展销,促进名优特色产品走出去,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帮助中小企业利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企业开辟线上销售渠道,帮助企业“找订单”。
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才招引、培养、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找人才”。
通过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摸排、校企对接“2+N”系列招聘等活动,帮助企业“找员工”。
通过组织银行机构常态化开展金融“五进”、银企对接等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帮助企业“找资金”。
分行业常态化组织产销对接会,帮助企业“产销对接”。
三、建立要素保障协同机制
建立每周项目要素会商协同办机制,原则上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每周召集,采取会议和走进乡镇、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工地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项目要素会商,研究解决省市县重点投资计划、省市县集中开工动员、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民间投资等重大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中需要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推动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再优化,精简“拿地即开工项目”流程,推动实现更多项目建设用地“五证”齐发。推行工业建设项目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的“三个一”联合验收模式,切实提高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推动工业建设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
四、建立“金融惠企赋能”机制
围绕绿色食品、轻纺服饰、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紧盯“淝畔养心”“瓜果飘香”“三疃旺牛”“记忆乡愁”等重点区域,畅通政银企担对接渠道,为企业量身定制政策、金融、担保、保险等服务方案,定期开展“圆桌面对面银企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服务窗口,从银行抽调人员现场值班,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贷款咨询、业务登记、联系对接、融资全流程跟踪反馈、投诉等服务,及时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有关银行和县营商环境办,切实提高融资效率和便利度,将企业融资方面投诉及时转交给金融监管部门核实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企业反馈。
五、建立“有呼必应”畅通机制
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各乡镇和涉企服务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和手机号码,方便企业在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拨打咨询。各负责人对企业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呼必应”、限时答复。对答复或办理不满意的,企业可直接向县营商环境办投诉。
建立周六政企面对面解难题机制,结合“四下基层”活动,由县领导每周六上午与企业面对面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及时解决;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由责任单位录入“省为企服务平台”跟踪办理。每月根据企业反映问题数量和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或共性问题,由县领导带队赴企业现场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推动“一类问题”解决。
六、建立企业诉求“‘利’即办”机制
通过“省为企服务平台”“周六政企面对面解难题”“每周项目要素会商协同办”活动、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码上监督”平台转办、联系包保走访等多种渠道收集企业诉求,及时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承办单位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首次交办企业问题半日内与反映人联系,了解企业反映具体情况,并拿出初步意见,3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对交办1次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发出督办函,对交办2次没有进展的单位发出约谈函,由分管副县长调度约谈,交办3次仍没有进展或跨部门、跨层级、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由县营商环境办汇总后,报县长调度推进,按照“集中收办、提级交办、顶格销号”的工作流程,确保问题快速解决。
七、开展企业欠款清理行动
全面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对欠账未还的失信部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限制相关资金支持、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资格并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评。
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严格执行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经审核后,该兑现的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开展招商引资和奖补政策清查行动,不合理的要及时废止或优化,无预算资金的激励政策予以取消。
八、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创新包容与坚守安全底线相统一,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推进执法体系规范化,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执法活动清单化,施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每年动态更新公布行政处罚事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等清单,切实做到服务于企、执法为企,让行政执法“添温度”,不能与企业实际感受之间有“温差”。
九、建立“监督+帮办”机制
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代表、招商引资企业代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代表,以及自愿参与全县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群众代表中公开招募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我县营商环境的感受、诉求和建议。
高效推进园区一站式服务,完善经开区服务办事大厅,成立多个园区企业帮办推进组,实行分组轮班值日,实现园区企业落地建设过程中手续全程帮办。实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诉求“一线应答”,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动更多惠企政策资金“直通、直达、直享”,让企业“少跑腿”“零跑腿”。
十、建立“纪检清风护航”机制
县营商环境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畅通营商环境监督专线等举报渠道,全面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做到有线索必追、有案必查、违法违纪必究。对各单位在办理企业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经多次督办仍推进缓慢、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办结的典型问题,由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通报曝光。结合“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梳理“小微权力”涉企事项清单,纳入“小微权力”监督专项巡察,提高监督质效,切实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司法局对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审核,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裁量过重过轻、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问题,背后是否存在责任、作风、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