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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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1
咨询机构: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电话: 0558—881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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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1
咨询机构: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电话: 0558—8815572
【文字解读】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1 15:46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实现禁燃禁放时段区域内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乡文明建设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23日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着手起草《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方案》(讨论稿);11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征求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各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方案》。12月18日,经县政府审定后,以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为什么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

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易造成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影响人体健康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实现禁燃禁放区内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乡文明建设水平。

(二)如何界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时段及区域

禁燃禁放的时段及区域。一是全区域禁止燃放时段。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二是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1.城关镇及县城周边的马店孜镇、程家集镇、中疃镇、城北镇、西潘楼镇、王市镇,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2.其他乡镇政府驻地集镇建成区,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3.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区域地点。

(三)《方案》颁布实施后,我们如何抓好落实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利辛县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禁燃禁放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利辛县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通告》,利用电视、村村通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加强禁燃禁放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等6家单位,对各乡镇、县城城区、县城重点场所包片督查。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监管失职渎职、包保责任、网格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禁燃禁放失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据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政策咨询方式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8—881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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