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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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370M/202311-0002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21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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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利辛县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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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1 09:54 信息来源:利辛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年11月4日,中共利辛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利辛县审计局印发了《利辛县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利审委办发〔2023〕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的指示要求和新修订审计法“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规定内容,进一步推动我县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协同联动、优势互补,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利辛建设,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年审计署第11号令)《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省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皖审委办发〔2023〕19号)《中共亳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亳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亳审委办发〔2023〕8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10月18日起草形成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20日征求部分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企业和局有关股室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建议,县审计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和采纳吸收,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2023年11月4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印发了评价办法。

三、起草原则

一是坚持党对内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设定评价指标,力求规范、可行。三是坚持分类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分乡镇和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学校和县属医院、县属企业三种类型进行分类评价,力求科学、精准。四是坚持效果导向。通过评价,推动各单位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锻长板、补短板,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评价办法》共八个部分:

(一)明确了制定原则、适用范围。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分类评价、效果导向,乡镇和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学校和县属医院、县属企业三种类型,分类进行评价,力求科学、精准。

(二)明确了评价内容。评价内容由内审基础指标、内审成效指标、综合考评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基础指标共6项,分值为60分,主要评价单位日常内部审计管理;成效指标共4项,分值为20分,主要评价内部审计业务成效;综合考评分值为20分,由评价组根据县审计局开展的日常内审工作监督、专项检查等结果,综合评定。评价工作由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具体评价工作由县审计局综合法规与审计整改监督股牵头负责,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中心)配合。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股具体负责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备案与评价的资料收集汇总等职责。

(三)明确了分类评价结果等次和应用范围,并具体明确了不得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的7种情形。

五、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解读人:陈琳

咨询股室:综合法规与审计整改监督股

咨询电话0558-880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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