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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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咨询机构: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58—880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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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咨询机构: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58—8807896
【文字解读】《利辛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10-30 16:41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一)起草背景

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4号)精神等法规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起草修订过程中,充分参考、借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并结合我县实际,组织修订、完善《利辛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0月,利辛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修订,形成了《利辛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0月12日下午,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公文系统下发《关于征求〈利辛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截至10月19日,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10月13日下午,县政府办公室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3个乡镇政府和县发改委、医保局、数据资源局等33家县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均无意见。10月27日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利辛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利政办秘〔2023〕38号)。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创新、融合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沟通渠道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便民利企、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政府”。

三、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政务新媒体?

答:指全县政府系统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上注册并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二)如何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答:开设账号须向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后,才能注册开设上线。坚持一号一审批,未经报备批准,严禁擅自开设。

(三)主管单位和管理单位如何区分?各自职责是什么?

答: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是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管理单位,负责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变更关停、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办法共九章、三十条,从机构职责、账号管理、功能建设、内容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管理、监督考核等方面对我县政务新媒体管理进行了规范。

(五)主办单位怎么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答:主办单位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部门重要重大信息由主要负责人进行终审。

(六)政务新媒体转载信息有哪些要求?

答:原则上只转载各级党委和政府网站,国家、省、市、县等主流权威新闻媒体,以及有关主管单位和宣传、网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转载时应注明出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

(七)如何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与运维?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主办单位要明确权责主体,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责任,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内容保障、值班值守、日常监测等各项制度。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要求各主办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关停等程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逐级备案。同时,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五、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科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解 读 人:马姗姗

联系方式:0558—880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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