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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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73A/202302-0004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9 发布日期: 2023-02-09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安全办 咨询电话: 0558-88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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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9
发布日期: 2023-02-09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安全办
咨询电话: 0558-8800043
文字解读:《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9 17:45 信息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几年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渐突出,特别是疫情以后,青少年自伤、自残等极端恶性事件频繁,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迫在眉睫。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基一厅函〔2015〕36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教组发〔2021〕8号)、《亳州市教育局加强全市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教基〔2022〕10号)、《利辛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利教字〔2022〕5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以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为主导,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健全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和条件保障,建设科学化、专业化、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县人民支持下,我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发展。2023年1月,县教育局安排专员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调研,调研发现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乡镇之间、校和校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尤其是乡镇学校和民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较为薄弱,师资力量严重不足。二是心理辅导室设施简陋,部分建设不达标。三是教师队伍不稳定,心理教师缺乏,有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教师较少。结合调研实际,我局于2023年1月31日起草了《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草案)》,2月1日至2月3日,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及本单位各股室修改意见,2月4日形成《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送审稿)》,2月6日经县委教育工委审定,同日以县教育局的名义(利教字〔2023〕8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五、主要任务
     1.健全心理辅导服务体系。县教育局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组建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团队,设立心理援助热线,会同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会同妇联、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指导。各学校规范化建设心理辅导室,健全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提供规范便捷的心理辅导服务,满足学生和家长的求助需求。
     2.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要开足开齐课程,各学段每两周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所有年级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和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各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中小学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加强春季、入学季、考试季等重要时间节点上特殊群体的心理危机排查。学校对通过教职员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日常排查、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家校沟通、医教对接等渠道摸排出的心理问题学生建立清单,分类制定干预方案。一是对心理问题症状较轻的学生,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心理辅导等方式进行干预疏导。二是对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一人一案”开展干预。落实“心理老师、班主任、校领导”三级包保帮扶谈话制度。三是对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按规定办理请假、休学手续。各学校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学校建立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教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中小学年级组每月要召开学生心理状况研判会。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按照分工原则对本班学生进行全覆盖谈话,确保不漏一人,重点围绕学习压力、家庭情况、面临的困惑和困难及矛盾纠纷、需要反映解决的问题等进行谈话。
     4.家校协同共促学生心理健康。学校认真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职责,健全家校沟通交流机制,成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每学年面向所有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各学校要将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与经历等作为心理普查建档的重要内容,将家庭教育、家校沟通作为学生心理预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创新举措
      1.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教师,在保证专职心理教师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心理教师。学生规模30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职心理教师配备。每年新招聘教师时,要安排专职心理教师计划,逐年补充专职心理教师。兼职心理教师须经过专业培训或具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资质。专职心理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兼职心理教师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
      2.营造教师心理健康的良好环境。各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要求,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把教师心理健康作为教师教育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帮助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压力应对能力,防止教师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入学校和课堂。
      3.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各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班干队伍(心理委员、寝室长)、各类社团尤其是心理社团等职能,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初中八九年级、高中班级设置心理委员(男女生各一名),定期参加心理委员培训,跟踪反馈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同伴关心关爱。
      七、保障措施

教育局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增强工作合力,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开展。中小学要结合实际成立党组织书记、校长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常态化运行。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小学要按要求建设和配备专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场地和设施。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足额按时拨付经费,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考核体系,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做好专项督导评估。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部门:利辛县教育局安全办  

联系电话:88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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