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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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73A/202302-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 决定
名称: 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文号: 利教字〔2023〕8号
发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安全办 咨询电话: 0558-8800043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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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 决定
名称: 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文号: 利教字〔2023〕8号
发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咨询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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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6 17:44 信息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教字〔2023〕8号

利辛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基一厅函〔2015〕36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教组发〔2021〕8号)、《亳州市教育局加强全市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教基〔2022〕10号)、《利辛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利教字〔2022〕5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注重实践性与实效性,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为主导,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要立足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预防和减少应激事件和突发事件发生。做好重点时段、特殊时期的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对已发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注意及时解决和危机干预。

(二)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与注重个体差异相结合。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对特殊学生群体要重点关注,根据不同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实际需求选择恰当的辅导策略,为其提供专业的教育引导与心理辅导。

(三)坚持专职教师引领与全体教师参与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要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工作目标

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和条件保障,建设科学化、专业化、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四、工作重点

)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学校主管领导加强行政性管理,专业心理教师负责业务性工作,协同合作,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让每一位学生受益。

)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与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心理辅导室,保证软硬件设施的配置。心理辅导室应在本校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指导下建设,可选择亲切、生动、易于学生接受的名称。要健全心理辅导室值班、预约、辅导、转介等制度,遵循保密原则,制定保密规范,保护和尊重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严格学生心理辅导的档案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功能区域,实施心理健康测评、个体心理辅导与团体辅导等职能。全县所有中小学均应配备心理辅导室,并切实发挥其在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学校可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开展个案研讨与督导,提升心理辅导的专业化水平。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认真落实国家课程中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内容,主要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其重点是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统筹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或1次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既要防止学科化倾向,也要避免过分娱乐化。要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加强生涯规划指导,激发学生学习与成长动力。

)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要深刻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确保心理健康教师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新聘用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持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须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县所有中小学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全县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各中小学校要“一校一案”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学校应定期为全体学生进行心理测评或筛查,并为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包含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理状况、测评结果、辅导记录等,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应根据学生成长档案,有针对性地利用个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辅导等干预手段,减少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学校要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师要树立危机干预意识,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及学生心理危机倾向,快速启动心理危机紧急预案,并及时告知学生班主任、家长及相关负责人,预防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学校心理辅导室应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省市级精神卫生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对校园重大伤害或突发灾难事件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全县中学每班遴选2名学生(男女生各1名)担任心理委员,学校心理教师要定期开展心理委员培训,帮助其了解基本心理健康知识,掌握辨别一般问题的能力和应对方法,协助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防范极端事件发生。

)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发展基本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要在常规教学中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相关理论、方法和技术,将学科知识的传播与心理品质的培养有机结合。班主任要在班会课和班级日常管理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在学生教育中运用心理学知识,能够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级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教育展演等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营造教师心理健康的良好环境。各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要求,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把教师心理健康作为教师教育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帮助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压力应对能力,防止教师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入学校和课堂。

)家校协同共促学生心理健康。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活动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道,帮助家长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孩子不同年龄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孩子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家校合作共同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引导家长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加强亲子沟通,自觉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专题讲座,定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料,鼓励和引导家长学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和管理组织机构,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定规章制度,加强交流学习,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学校与辖区的心理健康服务合作机制,提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学校要统筹公用经费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开支,着重保证心理辅导室的建设、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的费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三)重视师资培训。将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应进行专业伦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教学、辅导、危机干预等专业能力;对班主任应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升情绪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在中小学校长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切实提高全体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四)保障教师待遇。逐步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制订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列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选系列,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五)强化专业指导。依托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人才库,发挥专家、学者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专业指导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专家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评估督导,不断提高我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六)完善监督管理。教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校给予通报、督促整改和复查。

 

附件:利辛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细则

 

 

 

2023年2月6日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细则

一级指标与权重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A1.机制建设 (15分)

B1.组织管理

(10分)

C1.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得5分 。

C2.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整体规划,得5分。

B2.制度建设

(5分)

C3.贯彻落实省、市、县心理健康教育文件精神,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学校工作方案,得5分。

A2.阵地建设

(15分)

B3.阵地管理

(5分)

C4.建立心理辅导室并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得5分。

B4.设施保障

(5分)

C5.心理辅导室设施设备完善,无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隐患,得5分。

B5.工作开展

(5分)

C6.心理辅导室设置线上线下不同方式心理辅导,并正常开展工作,有工作记录,得5分。

A3.队伍建设

(20分)

B6.师资配备

(5分)

C7.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得5分。

B7.教研员配备

(10分)

C8.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配备1名心理教研组长,并定期组织学校(学区)内教研活动,得1 0 分 。

B8.教师培训

(5分)

C9.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全体教师培训,得5分,未开展不得分。

A4.课程建设

    (30分)

B9.开齐课程

(10分)

C10.按要求开足开齐课程,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每学段选一个年级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中等职业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B10.主题班会

(5分)

C11.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得5分。

B11.校园活动

(5分)

C12.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活动,每年5月25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得5分。

B12.家长学校

(5分)

C13.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活动及家访等渠道家校协同共促学生心理健康,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专题讲座,定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料,鼓励和引导家长学习,得5分。

B13.心理测评

(5分)

C14.在小学高年级(五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学生中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得5分。

A5.督导评价

(20分)

B14.监督指导

(5分)

C15.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制度,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常态化、制度化,得5分,无督导制度的不得分。

B15.负面清单

(15分)

C16.未出现严重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得5分。

C17.未出现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等造成负面舆情和严重后果,得10分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