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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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NB18505095/202303-0008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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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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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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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08:42 信息来源: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专项岗位聘用上岗、人员管理、待遇落实等工作,2019年3月,利辛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聘用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利退役军人办〔2019〕7号)。四年来,随着专项岗位人员的增加、现实工作情况的变动,为了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工作,规范人员队伍监管,改进服务工作建设,创新工作方法,2023年3月5日,中共利辛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利退役军人组办〔2023〕4号)。

二、编制过程

自2023年2月起,开始起草工作。通过到镇(村)服务站开展座谈交流走访、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于2023年3月3日形成《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初稿。2023年3月4日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对文稿进行多次修改。2023年3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基本工作制度、退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行为。

(二)在日常管理方面,规定工作期间,专项岗位人员接受乡镇(用人单位)管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专项岗位人员因事因病请假的按照用人单位请销假制度执行。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以完成单位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为主,考核细则由各乡镇(用人单位)制定并负责实施,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

四、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工作,规范专项岗位人员队伍监管,改进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建设,创新退役军人工作方法,更好地推进我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政策解读联系人: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服中心何洪泽
      联系电话:0558-8866053
      通讯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文化路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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