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程家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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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35M/202305-0003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程家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程发【2023】18号_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5 发布日期: 2023-05-25
咨询机构: 程家集镇党政办 咨询电话: 0558-898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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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程家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程发【2023】18号_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5
发布日期: 2023-05-25
咨询机构: 程家集镇党政办
咨询电话: 0558-8980168
程发【2023】18号_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5 15:34 信息来源:利辛县程家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程家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程家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程家集镇委员会

                                程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程家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彻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控制、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垃圾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季(5月25日至6月25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确保实现全年秸秆禁烧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9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广泛宣传发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和倡议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条幅醒目可见、村村通广播定时播放、流动车宣传不断,实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氛围;及时通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态,对违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行为及时曝光。

实施精准摸底。镇农林水服务站牵头负责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各村居负责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病(智障)户、问题庄、后进庄、边界村等特殊人群和重点区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进行重点帮扶和管控。

抓住关键环节。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杂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消除焚烧隐患。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各村成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确保24小时有人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秸秆运输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适期抢收抢种,以种促禁。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严防突击焚烧。

(四)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五)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居书记、主任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居要科学划定边界明晰的包保责任网格(原则上以视野范围内300-500亩范围设置一个网格值守点),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充分发挥网格包保作用,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镇高塔视频监控自动识别火点“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

(六)加强隐患防控。加强乡镇边界的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场(点)。加大秸秆离田收储力度,确保秸秆离田率达到90%以上。鼓励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建立永久性(固定)收储中心,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秸秆加工利用企业作用,进一步拓宽秸秆过腹还田、制作有机肥、生物质燃料等利用途径,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解决好秸秆的出路问题。西肥河、茨淮新河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西肥河、茨准新河主要支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立峰、镇长冯春光任组长,人大主席李敬贺、副书记宣文超为副组长,镇农林水综合服务站、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安监办、财政所、文化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收得快、种得下、禁得住”的原则,将秸秆禁烧由阶段性、单纯禁烧秸秆调整为常年性、全面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明确禁烧责任。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班子成员分别进驻各村进行一线指导。各村居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坚持网格值守,备足灭火器械,确保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包保人员要24小时值守,盯人、盯地、盯秸秆,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三)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镇村组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防火现象,要及时拍照、拍视频,留存记录。派出所、环保站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四)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小麦种植卫星遥感监测面积和秸秆实际离田面积,核算秸秆离田率。依据秸秆离田率拨付村居每亩20元专项费用。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单位人员每人每天60元的下乡生活补贴;非公务用车,每组每天100元车辆燃油补助。禁烧补助时间以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起止时间为准。

(五)强 化检查督查。禁烧期间,镇禁烧办牵头成立3个执纪检查组,负责分片对各村居禁烧工作人员及在岗在位情况开展检查,并对每日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严格奖惩兑现

镇政府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给予各村禁烧工作经费,以事后奖补方式兑现。对出现火点的村居,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督查中发现秸秆禁烧网格指挥部和网格点无人值守、无应急灭火设备(灭火器、水泵等)、无灭火机械(旋耕机等)、无应急备用水源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200元;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秸秆堆积大于5平方米的,每通报1处扣200元。

对出现全镇第一把火、连续出现火点、火点最多的村居主要负责人、火点所在村包组干部及相关人员,给予停职,再依规依纪,严格按照《程家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给予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1:程家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程家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中共程家集镇委员会    

程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程家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人员组成

 长:李立峰  党委书记

冯春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敬贺  人大主席

宣文超  党委副书记

凡瑞平  党委副书记

王晨煜  纪委书记

王伟力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张登勇  副镇长

   副镇长

   人大副主席

张进成  程集派出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员:冯     苏廷辉               

蒋敬周        宣文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李敬贺、宣文超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登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蒋敬周、宣文良、胡勇、林广志、徐溟力、赵鑫。

二、领导小组督查工作职责

1、督查宣传发动情况,检查各村对市、县秸秆禁烧的各项要求是否做到户户皆知、人人明白。

2、督查组织建立情况,检查各村是否建立健全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各级灭火是否做到责任、措施、器具、时间、预案“五落实”。

3、督查依法行政情况,检查各村对发生的各种违规违禁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和解决。

4、督查重点区域情况,检查各村(社区)在重点部位和敏感地段是否真正落实各项禁烧要求,出现秸秆禁烧火情时灭火队能否及时出去并迅速灭火。

5、督查疏堵结合情况,检查各村是否探索和建立禁烧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6、督查工作创新情况,检查各村(社区)在落实上级具体要求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程家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全面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村居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居包组干部是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  健全乡镇包村(社区)、村包队、队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立体责任网络,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条  对秸秆禁烧工作失职读职的相关责任人,依据违纪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县级以上通报为全县“第一把火”的村居,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予以免职处理或党政纪处理,村包组干部予以撤职处理,年终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二)镇督查发现或被上级督查为全镇“第一把火”的,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作诫勉处理,对村包组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三)县级及以上督查通报火点1个,给予村居主要领导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村包组干部诫勉处理;县级及以上督查通报火点2个,给予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诫勉处理,村包组干部免职或党政纪处理;县级及以上督查通报火点3个以上的,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免职或党政纪处理。

(四)镇督查发现1个火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村包组干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2个以上5个以下火点,给予村居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村包组干部诫勉处理;5个以上的,给予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诫勉处理,村包组干部免职或党政纪处理。

每发现1个火点,除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外,扣除该村1000元工作经费。

第五条  国家或省通报火点认定。国家和省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以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核定结果为依据;国家和省督查火点以上级通报为依据。市县两级火点认定以市县通报为依据。

现场督查火点认定。现场发现30平方米(含)以上的焚烧点或焚烧痕迹直接认定火点。焚烧点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所属村居每累加到30平方米,作为1个认定火点对待。焚烧点面积小于5平方米,现场及时处置的,不计入焚烧点面积。

非现场监管火点认定。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推送焚烧点,半小时未收到确认处置信息的,纳入平台火点统计。对微信、抖音等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查实的,纳入火点统计。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焚烧秸秆行为和各级督查检查人员玩忽职守、督查检查不力等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8980168。

第七条  对重点时段(5月25日至6月25日午收、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收、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出现的火点,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