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2023]3号
关于印发《孙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孙集镇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孙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孙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根据县委平安办《关于印发<利辛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摸清全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健全完善全镇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能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及司法等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势头,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孙集。
二、工作机构
我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由镇政法委员牵头负责。成立孙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深化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
镇文明办要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中,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最美”系列人物推选等活动契机,树立榜样,引导未成年人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
镇司法所、派出所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实地参观、案件审理现场观摩、守法故事比赛、法治进校园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镇民政办要培育引导社会团体、爱心协会、社工组织等社会志愿者力量深入农村、企业、家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线上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扩大普法宣传面。
3.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
镇综治办要组织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专题禁毒宣传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营造浓厚的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宣传氛围。
镇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深入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每年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毒品预防教育;建设林则徐禁毒宣教室,经常性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推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1.积极创建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强化家庭保护。增强全社会的家庭教育意识,杜绝家庭暴力,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镇妇联要积极营造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1)开展“最美家庭”、“平安家庭”星级户评选活动。以先进的榜样力量,进一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崇德守法、向善向美。(2)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会同有关部门,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呼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重视家庭建设,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教子方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氛围。在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的同时,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法律知识纳入讲座内容,并开展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拐卖、自护自救等安全常识讲座,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畅通镇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保障专线畅通,保证专人接听,及时倾听妇女儿童心声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镇派出所接到家暴警情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视情作出相应处置;对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协助送达并执行。
镇司法所、镇各中小学 一要深入开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优良家风家教、亲职教育等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家庭关系。二要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学生家长封信、微信等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指导学校开展家长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家校协作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和预防犯罪中的特殊作用。
镇民政办 一是对暂时失去父母监护的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监护照料。二是对弃婴提供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送往福利中心收养。三是每年不少于2次对全镇流浪未成年人数据摸底排查,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各村(社区)要发挥基层作用,及时化解家庭婚育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因家庭纠纷走向违法犯罪的问题。
2.着力建设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强化校园保护。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镇综治办、道安办、派出所要不定期开展校园周年安全检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校园周边安全防护设施,积极开展“护校安园”提升行动。完善校园周边公路安全防护设施。
镇各中小学要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每学期进行排查形成台账,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毒品预防、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及时干预、震慑涉校涉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不得歧视或拒绝失足未成年学生的复学,升学;持续开展校园“三防”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源辨识及分级管控清单制度和“网格+校园治安”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考评体系中;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家庭困难学生,离异、遗弃等特殊家庭学生,行为异常学生、身心健康障碍学生)、失足未成年学生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做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工作。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文化站、镇派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和校园内部文化经营场所的管理,持续开展“护苗”“净网”等专项行动,加大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巡查整治,加大对黑网吧”整治监管力度,消除有害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的校园周边环境。
3.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强化社会保护。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树立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要与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进入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签订责任状,并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罚。
镇民政办要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力量,帮助问题少年。(1)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重点青少年提供关爱帮扶。(2)积极引导社会爱心力量参与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的帮扶项目。
镇各中小学督导落实每个学校建好心理辅导室,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及时关注和掌握心理动态,了解学生心理需要,通过举办个别谈心交心、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等方式,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倾诉心声、情绪宣泄、心理疏导的场所定期面向未成年人及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一对一心理咨询和电话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等服务;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服务社会未成年人心理需求。
4.共同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强化网络保护。各村(社区)、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配合扫黄打非办开展“护苗”“净网”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各类出版物经营企业及文化用品商店、电子产品维修店等学生经常购物的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清理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等有害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镇各中小学每年4月份开展“绿书签行动”集中宣传周,开展“扫黄打非·护苗”专项行动派发“绿书签”、播放公益视频等途径大力倡导绿色阅读、文明上网。
(三)多方联动,强化重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
1.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排查和跟踪管理。
镇团委、镇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要探索建立村(社区)对闲散未成年人、不能履行监护责任家庭和服刑劳教人员家庭未成年子女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村(社区)对失足未成年人、问题未成年人帮教制度,将重点未成年人帮扶工作纳入各平安单位挂钩村居的工作内容,聘请有经验的离退休干部、教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帮助,对有过错的未成年人要落实帮教措施,做好耐心疏导工作。
2.教育矫治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镇派出所(1)要由责任区民警组织村干部开展摸底排查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并汇总统计。(2)会同相关部门对不履行责任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3)组织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
镇司法所要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安置帮教工作。
镇各中小学加强对在校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结对帮扶,健全完善三级帮扶机制,以学校、家庭为主体,通过建立“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等,加强家校联系,加强亲情链接并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其特别关爱。
3.联系服务社会闲散未成年人。
镇团委(1)每年牵头实施至少两次对闲散未成年人数据摸底排查工作,将有关工作通报给村(社区),并协助做好跟踪服务管理。(2)对有就学意愿的,鼓励和支持其接受职业教育或继续教育;对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每年联合有关部门组织1-2期职业技能培训;发动村(社区)工作者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参与闲散未成年人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生活困难的闲散未成年人,加大关爱救助和服务帮扶力度;同时,建立一对多挂钩帮扶制度。(3)开展对该类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预防该类群体违法犯罪。
4.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筑牢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网络。
镇妇联(1)要在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设家庭教育大讲堂,向群众推荐科学育在儿知识,引导父母负起家庭教育责任。(2)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宣传栏、 LED大屏幕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向广大妇女群众和未成年人宣传禁毒、反家暴、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父母关心关爱留守儿童。(3)是利用“三八”节、“六一”节等节日契机,走访慰问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
镇民政办 一是完善全镇农村留守儿童网格化数据动态管理,每季度一更新,确保数据精准,施策救助精准。二是购买社工开展专项帮扶,针对性地开展困难帮扶、课业辅导、亲情关爱、人际调适、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关爱帮扶服务。
5.关注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镇司法所牵头每年至少2次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摸底挂非查,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会同有关部门 探索建立心理干预队伍,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发、承接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安置帮扶机构要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条件,巩固家庭亲情纽带。
镇民政办对父母均被判刑且无其他监护人的为未成年子女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6.保护引导受侵害未成年人。司法部门在打击违法犯罪过程中,对存在有受侵害未成年人的,镇司法所、镇民政办、镇教管办、镇团委、镇妇联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抚慰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引导受侵害未成年人回归健康成长生活,避免受侵害未成年人向违法犯罪施暴者转变。
(四)强化预警,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7、健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镇司法所应规范建设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
四、工作开展
(一)动员部署,营造氛围
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注重协作联动,加强衔接配合,互通有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主攻重点,创新举措
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施方案及工作清单所排时间任务表,围绕重点、关口前移、分步实施,力促教育、预防和打击有效闭环,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1.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挂钩帮教。全面开展排查摸底、梳理建档、挂钩帮教、关护矫治等集中攻坚行动,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开展动态更新有关未成年人台账,针对重点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帮教工作。
2.着力源头防范,依法教育引导。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被害人救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保护制度,开展社区矫正、结对帮扶、专门教育等帮扶帮教工作;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等重点场所、互联网传播、烟酒经营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关心关爱、正向引导、监督帮扶作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深挖经验做法,积极培树典型。强化定期跟踪督导,每季度召开案例研讨会,从个案中查找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规律、倒逼责任落实。积极树典型、创亮点,及时总结挖掘经验做法并推广实施。通过发布查办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固化机制,总结提升
深入分析总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品牌。2023年儿童节前,由孙集镇团委、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发言汇报全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验。
五、有关要求
孙集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全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孙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专人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定期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专项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成员单位的属事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本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要积极与县直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县级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分类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镇专项办对各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开展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镇综治办要把专项行动纳入2023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的单位,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