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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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公租房专项清理腾退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03 发布日期: 2018-09-03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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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公租房专项清理腾退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03
发布日期: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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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利辛县公租房专项清理腾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10:11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公租房使用,及时清理腾退征地拆迁过程中被非法占用的公租房及被非法侵占的保障房小区配套用房等,经研究,制定《利辛县公租房专项清理腾退实施方案》(利政办秘〔2018〕107号),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腾退范围

重点清理腾退征地拆迁对象临时过渡使用公租房得到安置后应腾退房源;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对象应腾退房源;非法侵占保障房小区配套用房房源;违规拖欠公租房租金应收回公租房房源等。

二、清理腾退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公租房租赁协议由各负责单位负责清理腾退。2.坚持安置必清原则,凡拆迁群众已经安置到位的,必须全部无条件清理腾退。3.坚持本人居住原则,拆迁群众及承租人租用公租房必须本人实际居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转租他人。4.坚持有偿租用原则,承租使用公租房要按标准缴纳租金。5.坚持协作联动原则,清理腾退工作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确保公租房清理腾退工作有序推进。6.坚持依法处置原则,对恶意侵占公租房及配套商业用房及在限期内拒不搬离腾退的依法严惩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8月25日-8月31日),印发清理腾退通告,做好宣传动员工作。2.摸底排查阶段(8月25日-9月5日),查明摸清拆迁对象安置时间、安置地点、公租房使用户情况及欠缴租金等情况。3.自动腾退阶段(9月6日-9月25日),通过宣传动员,引导已安置拆迁户主动退出非法占用的公租房。4.强制清退阶段(9月26日-10月20日),依法组织强制清理腾退,追偿租金,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罚到位。

四、工作职责

各相关单位依据职责组织开展公租房清理腾退,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专项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查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公租房清理腾退工作领导小组。2.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公租房专项清理腾退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拆迁安置对象充分认识公租房的用途、性质,以及清理腾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做好自清自退工作。3.加强部门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依法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公租房专项清理腾退工作。4.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阻碍公租房清理、非法占用侵占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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