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
村级代办点管理制度的通知
利互〔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村级代办点工作效能和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代办点管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利辛县村级代办点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利辛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辛县村级代办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代办员队伍管理,提升服务事项代办工作水平,促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利政办秘〔2019〕5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便民原则。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为群众委托办理的事项提供代办服务。
2.公开原则。将可以代办的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完成时限、代办人员等信息全面公开。
3.依法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代办服务,做到既合法合规又让群众满意。
4.无偿原则。为村民代办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代办费。
5.高效原则。坚持快捷高效,对群众申请或委托办理的事项及时受理,做到快捷承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不推诿拖延。
二、代办内容
1.证照审批类。各类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残疾证、老年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办理。
2.缴费报销类。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等。
3.公益服务类。低保申请、救灾救济申请、就医联系等。
各村可根据群众需求及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补充具体代办事项。
三、代办程序
村民事项代办由问事、受理、承办、回复、建档5个环节组成。
1.问事。在日常承接、受理群众诉求的同时,代办人员要主动入户走访群众,与老、弱、病、残及家庭困难的群众结对联系,每周至少上门走访1次,询问有无需要代办的事项,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2.受理。群众需代办的事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代办员提出代办申请并提供办理所需材料。代办员对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3.承办。村代办员受理代办申请后,及时进行代办,能够办结的事项即收即办。如果所承接的代办事项材料不齐全,应耐心向群众说明所需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及时办理。
4.回复。群众申请的事项办结后,村代办员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未能按时办结的,要解释清楚原因,或在条件成熟后继续办理。
5.建档。代办事项办结后,各村要认真做好登记归档工作,以备查询。
四、工作要求
1.完善代办机构。按照资源共享、方便群众的要求,各村根据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置情况,进一步完善村民事务代办点服务窗口,并结合实际指定 1-2人为代办员。
2.严格实行“AB岗”。各代办点负责网上办事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名,实行AB岗制度。在承诺代办时间内,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3.坚持依法办事。代办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代办服务。
4.公开服务承诺。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要热情礼貌、周到细致。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耐心解答群众所咨询的问题,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事项办理进度。
5.接受社会监督。在代办点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健全管理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村级代办服务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