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县住房发展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经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制定《利辛县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9日
利辛县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
同步办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22版)的通知》(皖自然资登〔202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系统升级要求
住建部门负责对现有房屋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系统中增加预告登记办理事项、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记录,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实现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不见面”同步办理。
二、办理流程要求
(一)新建房屋预测数据。楼盘表等预测数据生成后,住建部门应即时将数据共享交互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并及时将包含不动产单元代码的楼盘表共享交互至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应当使用具有不动产单元代码的楼盘表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