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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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西潘楼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日期: 2022-05-27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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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西潘楼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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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西潘楼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15:32 信息来源: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文件起草过程

文件于2022年4月24日形成初稿,在全镇范围内征求各村及镇直各单位意见,又经合法性意见研究,于2022524日印发该方案。

三、工作目标和原则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面管控和禁止,其中午季禁烧时段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重点禁烧时段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禁烧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不少于80%,综合利用率不少于95%,确保西淝河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和西淝河主要支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领导,抓住重点。强化责任负责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形成共抓共管,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夯实党建引领,发挥治理合力。

(二)深化托管,健全网络。要有全局观念,统筹一体化治理,以理论指导实际,深化业务培训,以大数据为支撑,推广网格业务,培育新人,落实好责任,推进智慧管理。

(三)落实责任,强化资金。要有责任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深化解决问题的深层次逻辑,打好科技牌,智慧牌,抓好关键少数,同时落实好资金的保障,兜底任务。


创新举措 

全镇组成4个督查组驻镇入村进行督查,分别是镇长任靖负责全镇范围内禁烧工作的总督查、人大主席武玉石督查南片、分管负责人高峰督查北片、镇纪委书记郭峰专项督查全镇范围内禁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镇环保站人员划片包保驻村巡查督查秸秆禁烧。园区控违队负责北片的巡查督,集镇控违队负责南片的巡查督查,对巡查督查中发现不能在岗在位、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要坚决实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镇政府对禁烧进行考核兑现,对出现火点的村,没收相关责任人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对单季无火点的村,退还相关责任人押金并给予同等奖励。

每出现1处焚烧现象,扣除村奖补经费5000元;秸秆禁烧网格点和秸秆堆场无人值守每发现1次扣除看管人员当天补助;未按要求配备扫把、铁锨的,每发现1次扣除20元;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每发现1次扣100元;未按要求配备自制电动水车、水桶的,每发现1次扣200元;各村(社区)应组织人员按照五离要求及时清理秸秆,每发现1处大于2平方米秸秆堆积未及时清理的,扣200元。(可以连续扣除)

在禁烧重点时间段,保洁公司加强对保洁员的教育和监管,严禁焚烧垃圾,如发现1处焚烧行为,处罚保洁公司5000元;

对在全镇范围内着第一把火的、对村书记、村包点干部给予停职处理,出现两次的,给予村书记、村包点干部就地免职并结合《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解读机构: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 - 80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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