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西潘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利禁烧办【2022】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面管控和禁止,其中午季禁烧时段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重点禁烧时段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禁烧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不少于80%,综合利用率不少于95%,确保西淝河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和西淝河主要支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仁靖镇长为组长的西潘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抽调人员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禁烧期间,成立5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分别由5个工委书记任组长,分区域开展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充分利用横幅、广播、宣传车,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宣传秸秆禁烧的好处及焚烧秸秆的危害及违法行为。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林业毁坏者,严厉处罚,依法追究责任。对农机操作人员要求确保麦茬高度在10厘米以下,麦茬高度大于10厘米,群众可以拒付费用。
二是实施精准摸底。各村(社区)机械配置必须确保每300亩1台收割机,每千亩2台旋耕机,每1500亩原则上配备大型打捆机1台、装卸机1台,运输机4台,以上器械务必在5月26日前配备到位,小麦收割、打捆、清运、旋耕或灭茬确保在6月6日前全面结束。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病(智障)户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调查、掌握群众红白喜事时间,做到每一件红白喜事都有专人监管、现场管控,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以“五离”(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一集中(把秸秆集中到堆放点)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灭火。引导群众坚持适期抢收、适时整地、科学播种。按照利辛县2021年秸秆收储财政奖补验收方案(利禁烧办【2021】1号)文件要求进行选址建设,并经县、镇验收通过。秸秆集中堆放(场)点应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彻底消除焚烧隐患。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放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深化农机托管,推进综合农事托管。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秸秆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一体化作业。 (四)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村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科学制定边界明晰的责任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办法挂图作战,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1、视野范围内每400亩设置1个网格值守点,每个网格值守点配备2名看管员(要求看管员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另外明确1名村干部作为包保责任人(5月25日上报),所有网格人员要统一佩戴禁烧值守袖章(镇政府统一制作)。各村要自行配备禁烧设备,每个网格值守点架设一个简易防晒棚,值守点要悬挂宣传标语,配备1辆自制电瓶水车,不少于2把扫把、铁锨、水桶、灭火器等灭火设施,网格人员人手一把灯具,以上人员、设施要在5月28日配备到位,镇纪委将于5月29日开始督查。网格人员要盯地块控茬,收割留茬控制在10厘米以内;盯收割机收割,引导群众连片收割,盯打捆机对秸秆打捆及时清运离田。
2、每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专门负责全村各地块的巡逻救险、同时各村要配备1台水车、1台喷灌机、1台旋耕机(停在村室)以备随时调用应急。
3、镇政府调配2辆消防水车、派出所调配1辆消防水车,每车配专门驾驶员1名,全天候满水待命,由镇党政办主任刘中达同志负责具体调度。
4、继续实行责任金制度,各村书记缴纳2000元;村两委干部缴纳1000元,镇包村干部(班子成员除外)缴纳2000元,镇环保站人员缴纳1000元,5月31日前将责任金以村为单位统一上交镇财政
(五)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拍视屏,留存记录。派出所、环保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六)强化资金保障。依据小麦种植面积经县禁烧督查组初验和第三方审计后核算实际秸秆离田面积和秸秆离田率。依据秸秆离田率拨付生态环保和农业奖补资金。奖补标准为;小麦收割控茬10厘米以内且离田率达80%以上、零星秸秆及时清运、全部旋耕或灭茬验收合格的20元/亩;小麦收割控茬10厘米以内且离田率达80%以下、零星秸秆及时清运、全部旋耕或灭茬验收合格的15元/亩。
加大财政投入,镇财政拨付5元/亩的工作经费,用于秸秆清运、购买网格值守点设施、禁烧人员伙食费等,此项工作经费先行拨付3元/亩作为启动经费。后期如出现焚烧行为,将扣除该项工作经费。
镇村禁烧工作人员及网格看管员按每人每天60员标准给予生活及交通补贴,发生火点的责任人不予发放补助费。
对在县内注册,单季单个收储(场)点收储量达1000吨以上,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收储企业,每吨奖补30元(其中:奖补收储企业20元、村集体收入10元)。镇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对违规操作、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和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除追回奖补资金外,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对镇际周边,由村旋耕不低于100米的隔离带,以确保我镇边界安全。
四、督查指导
全镇组成4个督查组驻镇入村进行督查,分别是镇长任靖负责全镇范围内禁烧工作的总督查、人大主席武玉石督查南片、分管负责人高峰督查北片、镇纪委书记郭峰专项督查全镇范围内禁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镇环保站人员划片包保驻村巡查督查秸秆禁烧。园区控违队负责北片的巡查督,集镇控违队负责南片的巡查督查,对巡查督查中发现不能在岗在位、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要坚决实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
西潘楼镇派出所抽调8名干警,2辆警车,分为南北两片负责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里见警灯。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纵火的,要从严从快打击到位。
五、奖惩兑现
镇政府对禁烧进行考核兑现,对出现火点的村,没收相关责任人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对单季无火点的村,退还相关责任人押金并给予同等奖励。
每出现1处焚烧现象,扣除村奖补经费5000元;秸秆禁烧网格点和秸秆堆场无人值守每发现1次扣除看管人员当天补助;未按要求配备扫把、铁锨的,每发现1次扣除20元;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每发现1次扣100元;未按要求配备自制电动水车、水桶的,每发现1次扣200元;各村(社区)应组织人员按照“五离”要求及时清理秸秆,每发现1处大于2平方米秸秆堆积未及时清理的,扣200元。(可以连续扣除)
在禁烧重点时间段,保洁公司加强对保洁员的教育和监管,严禁焚烧垃圾,如发现1处焚烧行为,处罚保洁公司5000元;
对在全镇范围内着第一把火的、对村书记、村包点干部给予停职处理,出现两次的,给予村书记、村包点干部就地免职并结合《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西潘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中共西潘楼镇委员会
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西潘楼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任 靖(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武玉石(人大主席)
聂 波(正科级干部)
高 峰(党委副书记)
郭 峰(纪委书记)
程修锋(党委委员)
刘 坤(党委委员)
夏超仁(党委委员)
高明权(党委委员)
张杰胜(副镇长)
刘 飞(副镇长)
王蔚云(副镇长)
苏 洁(人大副主席)
杨向南(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刘中达(党政办主任)
苏永光(财政所长)
都凤广(环保站长)
赵晓琴(文化统计站长)
郭 辉(卫生院长)
崔 超(纪委副书记)
马 军(农技站长)
夏朝栋(经发办主任)
张立杰(民政办主任)
赵 李(信访办主任)
黄影影(乡村振兴站长)
闫化峰(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王乐乐(镇政府工作人员)
于学谦(镇政府工作人员)
镇环保站人员、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控违队人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中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