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发〔2022〕 17 号
中共城北镇委员会 城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北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利辛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利禁烧组﹝2022﹞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城北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城北镇委员会
城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8日
城北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我镇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堵疏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全面禁烧、真正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露天焚烧农作物(药材)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现象实行全面管控和禁止,其中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20日、9月20日—12月31日为重点禁烧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全年秸秆禁烧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不少于60%,综合利用率不少于93.5%,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指挥部,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面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镇23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辆宣传车,每辆宣传车配备一套扩音设备,宣传车负责在责任网格内循环流动宣传,营造真正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科学调度。
坚持以村(社区)为主,村党组织、村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各村禁烧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政府将镇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组长、保洁员、应急灭火人员纳入网格,落实包保责任。各村要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病(智障)户、辖区边界防控等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及时调查、掌控群众红白喜事时间,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报告,事中、事后有专人跟踪监管。特别是在午收、秋收期间,对上坟烧纸和举办庙会活动的,除落实报告制度外,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并安排旋耕机跟随,防止出现大面积焚烧事故。以“五离”(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一集中(把秸秆集中到堆放点)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确保禁烧措施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引导群众坚持适时抢收、适时整地、科学播种。镇村各级禁烧人员要主动作为,加强对辖区内秸秆集中堆放场(点)的监督,对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实行实时监管,确保有备无患。各堆放场(点)24小时有人看管,要严格做到有巡查、防意外、防破坏。秸秆运输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具安全作业的指导和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防止农机发生自燃。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适期抢收抢种,以种促禁。
(三)划分网格,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社区)书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科学划定边界明晰的包保责任网格(原则上以视野范围内300-500亩范围设置一个网格值守点),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充分发挥网格包保作用,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每个网格负责人要对监管网格内的火点防控和及时收种进行管理,确保禁烧效果。主导以全面打捆离田为主线,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0cm,否则对机手进行停机教育,对态度恶劣的,坚决予以打击。网格包保人员要24小时吃住在村,有效落实禁烧措施。各村每个网格要抽调人员组成不少于10人的应急小分队,自行备足灭火器械(扫帚,铁锹,水桶等),确保人员、物资及时配备,做好治安巡查、现场督导等工作。
(四)示范引领,边收边种。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各村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督促农机托管合作社组织收割机、灭茬机、旋播机联合作业,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主要农作物离田面积达到100%。尝试农事托管服务与村集体经济收入挂钩,试点“六位一体”综合农事托管村7个以上。各村要组织干部、党员、教师、医生、防疫员、保洁员、低保户等人员带头边收边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到“快收、快运、适时播种”。各村要把秸秆清运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确保做到秸秆离田、离庄、离路、离沟、离林,集中堆放秸秆要有专人看管,确保清除安全隐患。所有堆场秸秆要在午季7月20日、秋季11月30日前清运完毕。
(五)整合政策,综合利用。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场(点),加大秸秆离田收储力度,确保秸秆离田率达到60%以上。加快培育秸秆资源化龙头企业,鼓励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建立永久性(固定)收储中心,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加工利用企业作用,扩宽秸秆用途,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解决好秸秆的出路问题。对秸秆综合利用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利辛县2022年秸秆收储财政奖补验收方案》予以奖补。
(六)实行责任金制度。根据县禁烧方案,2022年午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负责人每人缴纳10000元,乡镇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长)每人缴纳5000元。责任金由个人出资,不允许财政垫付,午季5月29日前、秋季9月2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统一交到县财政专户(开户行:农行利辛支行,账户:利辛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12770001040018067,缴款单须注明“秸秆禁烧保证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包村干部、派出所指导员、副所长和村两委正职每人缴纳3000元,镇其他干部和村其他承担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任务的干部每人缴纳1500元,5月30日前统一交到镇财政专户。对禁烧期间工作责任到位、无秸秆焚烧火点的乡镇,分别在7月底、11月底前全额退还责任金,并给予责任金的等额奖励(村级奖补资金由镇财政另外拨付)。按照县级方案,对禁烧期间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卫星监测有火点和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的或经实地核查焚烧现象的村,不予返还责任金,并扣除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奖金。
(七)强化资金保障。2022年午季:全面落实省、市财政奖补政策,镇政府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县小麦种植卫星遥感监测面积57300亩和秸秆实际离田面积,核算秸秆离田率。依据秸秆离田率拨付生态环保和农业奖补资金。奖补标准为:对6月10日前做到收割、播种或旋耕、打捆离田、全面清运完成的村,奖补标准为:离田率60%以下的10元/亩,60%(含)-70的20元/亩,70%(含)-80的25元/亩,80%(含)以上的30元/亩。经会议研究通过,依据各村网格划分责任片,5月30日前预拨付午季生态环保和农业奖补资金10元/亩。
实行秸秆收储奖补资金与村集体经济收入相结合,对在县内注册,单季单个收储场(点)收储量达1000吨以上,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收储企业,每吨奖补30元(其中:奖补收储企业20元、村集体收入10元)
禁烧期间,我镇抽调的驻村人员和突击保障(后勤)等禁烧相关人员,每天食宿补贴参照县直参与禁烧工作的人员食宿补贴标准每人每天100元给予补贴。镇抽调人员驻村天数以镇禁烧办通知时间为准。
(八)强化检查督查。2022年午季:禁烧期间,县纪委监委牵头,从县纪委监委抽调11人成立3个执纪检查组(每组3人)负责分片对各乡镇禁烧工作人员、各禁烧工作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开展检查;成立1个督查办公室(2人),负责检查、督查协调工作,对每日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从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中抽调23名人员任组长,从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绩效评价中心抽调46名工作人员任组员,成立2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组(每乡镇1组、每组3人),进驻乡镇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负责秸秆离田面积审核、堆场考核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2个农机安全及农机、农事托管检查指导组(每组3人),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和农机、农事托管服务指导等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成立2个火点核查组(每组3人),负责对火点进行现场核查和焚烧隐患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成立3个秸秆收储堆场安全监管组(每组3人),负责秸秆收储堆放(场)点(含畜禽养殖场秸秆收储点)标准制定、安全监管和堆场考核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及乡镇政府对符合秸秆收储奖补条件的收储场(点)的秸秆收储量和各乡镇秸秆离田率进行验收、核实,结合考核分值,兑现奖补资金。
(八)以地定责,依法打击。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录视频,留存记录。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十)织密包保网格,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实行系统化、网格化管控,继续沿用13个村23个网格的责任管理办法,镇村干部并肩作战,通力配合,乡镇干部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自然村(村民组)、包地块的分级负责制度,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建立镇、村两级包保网络。要想方设法帮助种粮大户解决好收割和播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种粮大户能按时完成收割和播种。
各村(社区)要提前进村入户做好抓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禁烧氛围,同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摸清机械底数,逐台登记机械信息,按照网格化作业服务模式合理配置好收割机、旋耕机、播种机等大型农机具,做到人地机无缝对接。开展走村入户调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曝光反面案例,在全镇营造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控茬收割打捆离田模式,确保及时收上来、种下去。
各村(社区)各网格要召开禁烧专题会议,将人员划分到责任地块,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由党员干部、教师、医生等人员带头参与禁烧并监督人员值守情况,包组干部和相关看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及时掌控收割、灭茬、旋耕情况。全镇23个网格,镇、村包保人员有机结合,落实到位,明确到人。同时各村要对辖区内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和农业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再要求,强调作业纪律。全镇划分23个网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乡镇、村、组联动”的工作机制。以镇统筹、村为主,我镇将根据要求,把乡镇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组长、保洁员、应急灭火人员纳入网格,落实包保责任。根据辖区面积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一名负责人,对监管网格内的火点防控和及时收种进行管理,确保禁烧效果。网格包保人员要24小时吃住在村,有效落实禁烧措施,在各级督查巡查过程中,若发现网格人员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天工作补贴,并另行处罚100元,不设上限。各村每个网格要抽调人员组成不少于10人的应急小分队,自行备足灭火器械(每个网格要在5月28日前配备好消防器材,包括:抽水机、旋耕机、大容量水车,铁锹不少于10把,扫帚不少于10把),确保人员、物资及时配备,做好治安巡查、现场督导等工作。
镇禁烧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委书记蒋磊、镇长王超、人大主席刘娟、党委副书记陆灿、纪委书记芮伟为组长的5个督查小组,制定督查细则,对全镇13个村辖区、秸秆堆场实行多层次、不间断、全覆盖督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收得快、离得全、种得下、禁得住”的原则,将秸秆禁烧由阶段性、单纯禁烧秸秆调整为常年性、全面性工作,常抓不懈。
四、严格奖惩兑现
县政府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对出现火点的乡镇,没收相关责任人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对无火点的乡镇,退还相关责任人押金并给予责任金等额奖励。对每村(社区)给予10万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以事后奖补形式兑现。凡出现卫星监测和省通报火点的,一次性扣除10万元工作经费;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扣5万元;县发现火点的,每个火点扣3万元;秸秆禁烧网格指挥部和秸秆堆场无人值守、无应急灭火设备(灭火器、水泵等)、无灭火机械(旋耕机等)、无应急备用水源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2千元;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秸秆堆积大于5平方米的,每通报1处扣2千元(以上为运用县级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