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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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纪王场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6-21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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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纪王场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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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纪王场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21 17:10 信息来源: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1)5)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目标

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以及农业、土地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起草过程

文件于2021611日由我乡形成初稿,先后征求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等意见,又经合法性意见研究讨论后,通过此次方案,于620日印发该方案。

五、实施内容

)全面排查。从20216月上旬至7月上旬开展全面排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入户调查登记表》和“大棚房”问题形成明细表,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形成的乡镇汇总表,710日前,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坚决整治。从2021711日至810,1个月左右的时间,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回头看”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815日前,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如有疑问,可咨询纪王场乡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代洪富,电话:802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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