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农业农村局 >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107-0004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农技推广中心专家郑利伟对2020年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07-02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107-0004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农技推广中心专家郑利伟对2020年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07-02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农技推广中心专家郑利伟对2020年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2 16:36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推进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的积极性、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增值,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精准扶持作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我县实施细则。

起草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0〕183号),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农科〔2021〕30号)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奖补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0〕183号),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农科〔202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四、工作目标

2020年新建秸秆收储量(能力)达1000吨(含1000吨)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奖补,深入推进工作开展。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奖补,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奖补三个部分。

六、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可联合审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补贴资金进行统计核实,牵头组织相关核查,确定奖补项目和资金,提出资金安排意见;财政部门负责对奖补资金分配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安排意见及时拨付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加强对奖补资金的审计监督。


解读机关:利辛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人:郑利伟

联系电话:8812550

联系邮箱:lxxnyncj@163.com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