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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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009-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29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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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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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09:30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政办秘〔2020〕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发〔2020〕55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构建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覆盖我县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到2023年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到2020年底前,县政府有关单位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乡镇同步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建立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二)到2021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服务一本通。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创建县级创新示范点,积极申报省市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县。

(三)到2022年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有效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

(四)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

1.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严格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指引,参考借鉴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我县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于2020年10月底前形成县乡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公开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标准指引及参考目录,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

(二)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3.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区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实时查询、追溯。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5.完善考核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测评、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三)全方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县政府门户网站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等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触摸屏,开发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事查询等服务。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依托政府网站、“皖事通”、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平台,集中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对政务服务信息主动精准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指导村民委员会编制村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2.推行政府公开日活动。探索设立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机关”“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接待公众来访,认真回答公众的咨询事项,让人民群众近距离、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信任。

(六)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按照“主动申请、县级推荐”的原则,从2021年起积极申报“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样板,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县政府办公室将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示范单位充实机构人员,找准着力方面,创新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听取和研究各项重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完善相应组织体系,以目标为导向,全力以赴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同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要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网站、融媒体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工作交流。加强工作交流,充分吸收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县政府网站开设工作专题,及时公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

(四)加强监督评价。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将根据工作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附件:1.利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2.县直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利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工 作 任 务 

主体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

9月底

2

全面梳理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

10月底

3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实现各类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0年

11月底

4

及时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2022年

6月底

5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021年

6月底

6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2021年底

7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底

 

 

8

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专栏。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

9月底

9

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

9月底

10

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底

11

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数据资源局、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021年底

12

集中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数据资源局

 

2020年底

13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数据资源局

2021年底

14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各乡镇

2021年底

15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各乡镇政府

2022年

9月底

16

探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活动。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021年底

17

选择一批乡镇、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1年底

18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底

19

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1年底

20

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兼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020年底

21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持续推进

22

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长期坚持

 

 

 

 

 

附件2

县直试点领域业务

主管部门名单(26个)

 

县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县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县人社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建设项目、征收补偿领域、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县水利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县交通运输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县生态环境分局(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领域)、县住建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建设项目)、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县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县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领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县扶贫开发局(扶贫领域)、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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