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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北镇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电话:0558—8095050
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本镇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682条,其中财政类信息127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3条、民生政策信息218条。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6场次,覆盖群众超800人次,现场解答政策咨询230余项,有效提升政民互动质效。政策文件同步配套解读材料15份,实现“文件+解读”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本镇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渠道保持“零申请”状态,反映公众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满意度与可及性持续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年审核发布信息682条,排查并整改错敏词、隐私泄露风险点3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1件(《城北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废止0件,现行有效文件1件,无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完成适老化改造,栏目分类更趋清晰。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城北镇发布”)全年发布信息216条,阅读量超12万次,粉丝增长18%。政府热线(12345)转办事项308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8.2%。全年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系统运行稳定。
(五)监督保障
镇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组织镇村两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场,参训人员42人次。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督查2次,通报问题1项并完成整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政务新媒体内容形式较单一,互动性不足。引入漫画图解等方式丰富内容
2. 信息公开质量不高。部分政策文件表述不够准确简洁,政策解读深入程度不够。需要进一步精简文字,相关负责同志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单位未涉及教育、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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