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利辛县气象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637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利辛县气象局联系(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阜蚌路交叉口西南角,电话:0558-8852331,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网站。利辛县气象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各栏目规范公开相关信息,定期组织本单位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开展专题业务学习,研究讨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定期排查各栏目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正确。
利辛县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2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2025年共收到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按照《利辛县气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共性问题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内容;高质量完成第三方测评反馈和自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三是关注气象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策文件的解读时效和解读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无自建网站和自营的政务新媒体。2025年,我局按要求,及时做好“利辛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利辛县气象局相关栏目的更新和内容发布。同时,我局充分利用电话、短信、报刊、电视等,发布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产品和政策文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每季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研究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全年安排专人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专项培训,在其指导下,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发布问题整改报告四期;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监测政府信息维护更新情况。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存在差距:当前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内容广度上未能全面覆盖公众普遍关注的领域,在内容深度上,难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精细化、专业化的需求,导致信息实用性不足。
2.政策解读实效性弱、形式单一、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多滞后于政策发布时间,未能实现“同步解读”,影响公众对政策的及时理解;解读形式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图表、短视频、动画等可视化载体,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气象政策(如气候适应性规划),普通公众理解难度大;部分解读内容仅简单重复政策条文,未结合实际案例或民生场景进行阐释,解读深度不足,质量参差不齐。
3.信息公开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需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理解不够深入,对公众信息需求的变化趋势缺乏系统分析能力;业务培训频次不足、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工作人员在信息筛选、内容撰写、解读形式创新等方面技能欠缺,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二)改进计划
1.全面及时公开气象重点信息,充实内容、回应公众关切:建立气象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将公众关注度高的天气预报预警、灾害风险评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纳入重点公开范围;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重大气象信息在事件发生后、补充详细信息;增加信息内容的深度,如在发布台风预警时同步公开路径预测依据、防御措施实施指南及历史数据对比,切实回应公众对信息准确性和实用性的需求。
2.明确政策解读责任,采用多元形式提升易读性:制定《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制》,明确政策起草部门为解读主体,要求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丰富解读形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作图文解读手册及“一图读懂”信息图等渠道推广,提升解读内容的传播力和易懂性。
3.定期召开工作会,强化人员培训与监督问责,规范管理、提升发布质量:每月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例会,调整工作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发布及时性、内容质量、公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对因工作失职导致信息公开滞后或内容失实的情况严肃问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利辛县气象局划分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质完成。利辛县气象局具体工作任务:
1.气象监测:
优化观测网络:新建1套GNSS/MET水汽观测系统和16套气象观测站,站网间距由5.04公里提升至4.65公里,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密集观测网络。
强化数据质控:实施“三查三改”工作法:查设备状态、查业务流程、查应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常态化开展观测设备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全年常规维护维修427次。国家基本站业务可用性100%,区域站、土壤水分站业务可用性99.9%以上。
2025年,利辛县气象局圆满完成气象监测工作任务,全年气象探测数据质量高于指标值。
2.气象服务:
围绕县委提出的“一碗饭”“一块布”“一头牛”“一河水”“一张网”“一幅和美乡村画卷”的发展思路,开展直通式、精准靶向信息服务。更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应急责任人,修订利辛县暴雨、台风及强对流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流程。
公众服务“贴心暖心”:借智借力利辛发布、利辛融媒等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精细化的天气预报、生活建议、气象科普等服务。拓展“气象+物业”赋能行动,主动融入城市网格化管理,打通了城市气象预警信息传递的“神经末梢”。
专业服务“深度融合”:主动对接农业、交通、教育、文体旅等行业需求,开展“一业一策”的专业气象服务。为种植大户提供春耕春播、赤霉病防控、秋收秋种等农业气象服务;为交通运输企业提供恶劣天气预警和通行建议;为教育部门提供中高考天气,提醒注意防范高温、强对流天气;为文体旅局提供精细化预报,成功保障第十八届中国牛业发展大会、“奔跑江淮”和美乡村健康跑、和美乡村篮球赛等重要赛事活动。
全年共制作重大天气信息专报22期、气象信息专报96期,制作关键活动精细化服务材料22期,发布各类预警信号113次,发布服务短信566条、受众约278.5万余人次。
防雷安全监管:防雷监管关键领域的风险隐患,构建“全链条、无死角”的安全管理体系。全年开展执法检查6次,检查企业10家,发放整改通知书2份,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办件2件。
气象科普宣传:
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月等宣传期间,结合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创新科普形式,推动气象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积极参加2025年第十一届亳州市中小学生气象科普竞赛活动,三篇作品荣获新疆、安徽两地中小学生气象科普竞赛活动三等奖。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