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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程家集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现发布《利辛县程家集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从工作实际出发,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公开途径,认真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有力地促进我镇政务信息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持续做好重大决策公开、重大会议信息、基层政务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涉密不公开,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管理,确保政务公开任务责任到人,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加强了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提升业务本领。组织具办人员学习规范性文件标准格式,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把关统一发布,针对已失效的信息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政务新媒体审核制度等,公开信息均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严谨有序,杜绝任何泄密行为、负面舆情事件发生。三是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立了政务公开意见箱,公开镇级部门办公电话,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和落实。四是及时对接反馈。对于上级布置的任务及时完成,认真落实,形成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镇级、村级公开栏和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为辅助开展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网站栏目规范设置、明晰板块定位、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及时排查涉密、涉隐私、涉敏感信息,针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相关信息发布开展专项检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排查,未发现涉敏涉密信息以及漏词错词错别字信息。明确专人专管,强化党政办主导,各部门协同的政务公开机制,以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由党政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各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等资料,在全镇构建起启动有力、推进迅速、全员参与,全面推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认真对照省市县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且按要求定期公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责任追究情况等。2024年,我镇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二)公开不规范,信息内容质量不高,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三)针对部门、村(社区)政务公开联络人员培训指导力度不够,对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对此,我镇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重视程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查找当前不足。及时梳理当下工作重点,严格审核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
三是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具办人员业务知识的指导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镇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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