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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大李集镇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大李集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大李集镇(网址:http://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602/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大李集镇联系(地址:利辛县大李集镇,电话:0558-8916020,邮编:2367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办人员落实,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要涉及我镇机构职能、各项工作总结、财政预决算、农业工作等。2024年我镇共发布各类信息28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大李集镇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严格按照办理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回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数量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针对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隐私保障等方面,对错敏字、敏感信息、无效链接等,进行常态化巡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把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有效的服务。群众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在显眼的地方设置了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多项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便捷性。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二是是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保障,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的收集、录入编制、统计和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对单位内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审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信息动态更新及维护工作;三是完善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突出日常工作的比重,充分运用第三方社会测评机构对镇公开情况的考评结果,及时进行栏目和内容的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和范围;四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现场查询服务、线上线下申请公开途径和监督举报电话,为群众、企业等查询、监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栏目发布信息数量不均衡,不同栏目之间的信息更新频率和质量存在差异,因此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发布不够严谨。对于业务中专业化、理论化和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发布信息不及时。对于部分需要定期更新的信息没有做到及时发布更新。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意识、深化公开质量。加强各栏目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梳理明确各栏目的负责部门、信息发布要求等;二是强化工作保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三是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加大学习力度。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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