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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望疃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0:25 来源: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利辛县望疃镇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望疃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望疃镇政府(网址:https://www.lix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望疃镇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振兴大道,电话:0558-8931187,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利辛县我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09条,按照依法公开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内容展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操作流程,推动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镇严格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所有信息先审后发,杜绝涉密信息上网。我们定期自查自纠,涵盖涉密、敏感信息及错别字,保证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对于需公开的信息,我们逐条核对,确保全面准确,严格把控涉密隐私信息的审核、签批与发布流程。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也无废止失效文件,且未出现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发布失误。利用网站自动审查系统,我们持续排查并整改问题,确保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合规与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按照上级要求,优化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平台内容维护与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第三方监测,及时修改、完善和更新反馈的问题,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我镇未开设除政府网站外的微博、微信等平台账户,未开通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2024年以来,我镇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致力于深化和拓展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镇政府将政务透明度视为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定期的指导、监督、教育以及情况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们坚持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我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并弥补不足之处,保证信息的主动、及时及合法公开。根据优化后的平台内容要求,我们明确了各自的责任,确保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都能得到妥善发布。2024年我镇无社会评议情况,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显现出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公开形式单一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方面,强化政务公开专员团队建设,指定专人专责,确保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效率,并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促进各部门间的紧密合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流程中,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在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各环节做到信息公开与业务处理同步。

此外,我们还将积极借鉴其他优秀单位的经验做法,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提升信息的覆盖面和传播效果,力求使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且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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