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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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纪王场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4:24 来源: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纪王场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纪王场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1条;其中,应急管理36条,人口与计生16条,公共资源交易15条,监督保障9条,精准脱贫12条,教育信息24条,基本医疗卫生20条,社会保障96条,回应关切125条,促进就业19条,监督检查12条,农业农村政策10条,社会救助16条,生态环境13条,美丽乡村建设10条,土地利用10条,农村危房改造14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8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1条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4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标准化公开目录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更新工作。二是定期对认定为不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已经符合公开条件的公文,及时予以公开。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四是对网站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解决表述不当、错链等问题,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乡按照《条例》要求,做好网站相关专栏的信息更新工作,并定期检查,认真落实整改;同时积极回应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在党政综合办公室,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明确具体责任,在公开前,由承办人提出拟办意见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开。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中,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突出日常监督,每2个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展,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

2022年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部门具办人业务不熟练,业务能力不高;二是群众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获取信息率不高,大多数群众采用电话或者现场咨询方式获取公共服务事项的有关信息。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工作,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不断充实网上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使用网络获取政府信息率;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在乡党政办设立“政策信息咨询点”,丰富信息获取渠道、为群众释疑解惑、及时解决群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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