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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汝集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00:00 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201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2月28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九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

地址: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邮编:236721

电话:0558--8069213

电子邮箱:lxxrjz@126.com

一 、概  述

我镇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照《条例》和上级政府要求,2015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现将我镇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情况

镇人民政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王伟任顾问,镇长武龙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刘东涛、人大主席刘峰、副镇长赵敬东任副组长,李力、陈明、李春然、刘敬、秦文峰、何永芹、董文革、庄腾、程斌、孙彪、秦鹏、梁辉、吴进中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董文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秋实为全职工作人员,秦鹏、孙芸芸为兼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以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镇属单位、站所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

2、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镇在条例施行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按规范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制度,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是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将公开属性贯穿于公文起草的全过程。在公文类信息的起草过程中,先由起草人员提出公开属性的初步意见,将信息公开这一要素贯穿于公文生成的全过程,在文件的审签阶段就明确该信息可否公开、如何公开。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镇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开。

四是成立了以纪委书记刘东涛、人大主席刘峰领导的监督评议小组。镇纪委成员、县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共同参与监督评议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执行具体措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主要开设三条渠道:一是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专门网页;二是开通专线电话,实行人工受理;三是及时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告、纸质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凡属免于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凡不属本镇机关掌握范围的,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能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受理申请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3.基础性工作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重新制作了政务公开栏版面,版面结构更加合理,样式更加新颖;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送给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要求,对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编制了相应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

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概论》、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4.其他需要说明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单位在2015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4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85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将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类和其他工作5大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5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类信息6条,占8.3%;政策类信息17条 ,占23.6%;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6.9%;业务类信息44条,占61.2%。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设立政务公开栏工作。内容从组织人事到招商引资等方面。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开通咨询电话、发放政务公开宣传传单等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2次,其中在群众工作站接待44次,在党政办公室接待18次;咨询电话接听22次,当面咨询接待40次,网上咨询0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2人,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设备等费用12000元。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刚成立,受条件所限,服务大厅正发挥功效没达到预期效果。

 

九、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要从县信息中心了解。

(二)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7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72

规范性文件数

6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数

0

     (5)其它原因

0

3.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6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5.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2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