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利辛县胡集镇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会议深入剖析了《组织法》修订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并解读了主要修订内容。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研读《组织法》,其中农业农村、民政、社会工作等部门及各村(社区),需牵头组织本单位干部、党员及群众代表开展深入细致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组织法》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修订《组织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全体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深入学习落实《组织法》作为做好乡村治理工作的“必修课”,确保修订后的《组织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切实成为保障村民民主权利、规范选举行为、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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