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495X8/201908-00007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成文日期: | 2019-08-20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08:44 |
| 发文字号: | 利政办〔2019〕9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标 题: | 【废止失效文件】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PPP项目材料(设备)询价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利辛县财政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8812204 |
|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495X8/201908-00007 |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 成文日期: | 2019-08-20 | ||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
| 发文字号: | 利政办〔2019〕9号 | ||
| 有 效 性: | 废止 | ||
| 标 题: | 【废止失效文件】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PPP项目材料(设备)询价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利辛县财政局 |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12204 | ||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利辛县PPP项目材料(设备)询价
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利政办〔20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利辛县PPP项目材料(设备)询价实施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8月5日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利辛县PPP项目材料(设备)询价实施管理办法
为加强利辛县PPP项目造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确定工程建设中的材料(设备)价格,依据国家和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PPP项目合同文件,结合利辛县各类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利辛县PPP项目询价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 实施原则
第一条 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二条 在符合利辛县 PPP项目合同和相关约定的基础上开展询价工作。
第三条 公开透明的原则,即价格体系全部公开。
第四条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原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利辛县PPP项目合同约定需要询价的材料(设备)。
第三章 询价小组
第六条 县政府成立利辛县PPP项目无信息价材料(设备)询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司法局、项目实施单位等相关单位并邀请城投公司、PPP公司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第四章 询价程序
第七条 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根据PPP合同共同确定需要询价的材料(设备)清单,并根据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将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样品(或照片)上报询价小组,共同研究确定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相关要求。
第八条 根据设计单位明确的无信息价材料(设备)技术指标要求,由县询价小组进行询价。
第九条 亳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有生产厂家(销售网点、有区域代理权限的供货商)的,在亳州行政区域内进行询价;亳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无生产厂家(销售网点、有区域代理权限的供货商)的,对亳州周边距离最近地区进行询价,并遵循先省内后省外,以省内城市为主的原则。
第十条 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应至少三家比价,并记录供应商电话、地址等主要信息。
第十一条 报价采集后对其进行合理性分析,排除报价偏差过大的无效报价。通过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最终询价结果。
第十二条 询价小组经过讨论后形成一份初步询价报告由询价小组提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收到询价报告7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提出该份询价报告的异议部分,提供充分依据并注明修改金额,超过时限视为默认该份询价报告。
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对相关材料的品质,价格等问题存在异议,询价小组可对生产企业进行考察,现场对企业资质、报告真实性和相关产品的质量等内容进行复核。
第十四条 询价小组对无信息价材料(设备)进行询价汇总后形成报告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利辛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