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495X8/202106-0017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6-13 08:54 |
| 发文字号: | 利政办〔2021〕1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利辛县民政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8812212 |
|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495X8/202106-00178 |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
| 发布日期: | 2021-06-13 | ||
| 发文字号: | 利政办〔2021〕10号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标 题: |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利辛县民政局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8812212 | ||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利辛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
利政办〔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利辛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辛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减轻群众负担,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亳政办秘〔2020〕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丧事简办原则。提倡移风易俗,实现丧事活动节俭化、文明化、生态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惠及城乡居民最基本的丧葬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保障体系。
二、惠民项目
在办理丧葬事宜中,对具有利辛县户籍和经常居住利辛县的城乡居民,推行以下六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1.免费遗体接运;2.免费遗体冷藏(不得超过3天);3.免费遗体火化(平板炉);4.免费骨灰寄存;5.免费提供普通骨灰盒;6.选择公益性墓地安葬的,免费提供墓穴安葬。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惠民政策的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或其他负责办理丧事的人员或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县殡仪馆提出惠民待遇申请,提交居住地乡镇、村(社区)、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死者的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基本信息)。
(二)受理。县殡仪馆受理后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惠民政策落实惠民待遇。手续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厚养薄葬,使惠民殡葬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群众主动参与支持殡改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惠民殡葬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县殡仪馆按照本办法规定具体实施,做好死者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登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廉洁制度,加大殡葬改革专项资金的监管,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殡葬服务设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三)加强资金保障。实行惠民殡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发布的惠民殡改文件,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