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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政府
利辛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2300318495X8/202012-0015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0-12-31 08:49
发文字号: 利政办秘〔2020〕73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废纸失效文件】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利辛县民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 8812212
索引号: 1134162300318495X8/202012-0015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0-12-31
发文字号: 利政办秘〔2020〕73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废纸失效文件】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利辛县民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 88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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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利政办秘20207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作用,确保社保兜底资金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每季度进行1次数据对比,确保社保兜底资金安全。

二、任务分工

县民政局:每年35日、65日、95日、1110日前,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孤儿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百岁老人高龄津贴等方面救助服务对象逐人名单,并根据比对数据建立低保渐退名单,分发至各乡镇政府。

县公安局:每年35日、65日、95日、1110日前,提供车辆登记、死亡户籍注销人员名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年35日、65日、95日、1110日前,提供不动产登记人员名单。

县数据资源局:每年320日、620日、920日、1125日前,完成比对工作,标注出社会救助对象是否拥有车辆、房产,是否死亡等情况,并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县残联: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报县民政局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属地乡镇政府,并告知原因。

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及具办同志,发挥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强化资金监管社保兜底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也是带电的“高压线”,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依托惠农补贴系统,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对象精准、发放及时、管理规范。县民政局要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调度督导县民政局要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走访,重点跟踪查访社保兜底预警监测机制落实情况,将查访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将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进行重点调度和约谈,确保社保兜底资金发挥应有作用。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30

(此件公开发布)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31 08:49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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