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项 目
预算数(单位:元)
合计:
31000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0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8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本部门汇总数(包含本局和驻京接访工作组)。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预算为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导信访业务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印发<利辛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利财【2014】62号)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主要是我县在北京常驻一辆11座车辆,用于接访劝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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