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推动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和重点,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施政行为,纠正各种“不作为”。
(二)拟定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四)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五)协调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市、来县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分析研究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全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县信访部门办公规范化建设。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利辛县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主要是利辛县信访局本级决算。
三、利辛县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16.7万元,支出总计416.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单位,工资关系转人;二是成立了驻京工作组,增加了驻京费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7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万元,占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6.7万元,支出总计416.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单位,工资关系转人;二是成了驻京工作组,增加了驻京费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单位,工资关系转人;二是成了驻京工作组,增加了驻京费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万元,占100%。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379.2万元,比2015年增加17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单位,工资关系转人;二是成了驻京工作组,增加了驻京费用。其中:“行政运行”决算53万元,“信访事务”326.3万元。主要用于驻京工作人员、车辆费用,信访救助、网络维护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24.4万元,比2015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工资基数的调整。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22.3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4.6万元,比2015年增加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8.5万元,比2015年增加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6.3万元,主要包括:信访救助、驻京工作组房租、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利辛县信访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利辛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326.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救助、驻京工作组运行,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利辛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利辛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联系方式:利辛县信访局公开电子邮箱:lxxx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