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信访局2016年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任务
(一)推动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和重点,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施政行为,纠正各种“不作为”。 (二)拟定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四)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五)协调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市、来县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分析研究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全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县信访部门办公规范化建设。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县信访局是二级预算单位,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局编制9人,目前在职23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信访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182.9418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82.941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82.941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信访事务、信访应急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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