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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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C018013202012019100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利辛县农业“三项补贴”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04 发布日期: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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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农业“三项补贴”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04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委员会(粮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农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克超

1、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文件精神。

2、为什么要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需要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3、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答:从2016年起,在全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改革,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补贴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用途是什么?

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用途是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5、“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补贴范围和对象是哪些人?

答: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暂末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扣除征迁已补偿、抛荒、改变土地用途等耕地面积。

补贴对象:未流转的耕地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流转的耕地补贴给实际耕种的经营户(流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哪几种情况不得给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答:(一)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长年抛荒的耕地;(三)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四)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如何申报?

答:本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以村为单位,按照政策规定,逐户摸底统计,填写金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并张榜公布,各村登记统计汇总后连同清册报乡镇汇总,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25日前报县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8、“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怎样发放?

答: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补贴对象。

9、在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过程中,对虚报补贴面积、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人员如何处理?

答: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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