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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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85098/201810-00011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大李集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12 发布日期: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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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大李集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12
发布日期: 2018-10-12
大李集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10-12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大李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李集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全镇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和食品消费及用药安全,根据县食安办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饮食和用药安全。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息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药品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

  

     组 长:宋 健(书记)

     副组长: 王登辉(镇长)

     成员单位:卫生院、农林水综合服务站、工商所、中心校、派出所、镇纪检、财政所、文化广播站等有关单位

   1 、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重要信息;审议批准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镇卫生院负责突发重大食物和药品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餐饮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开展食品药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中学和中心校负责协助镇卫生院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就餐或就医用药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2、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调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报事故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工作,传达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备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紧急救援措施;负责事故和救援工作信息发布

    3、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由张海成同志负责,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医疗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企事业单位安排应急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同志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在30分钟内完成召集事故现场处置有关人员并赶赴现场。

   2、采取应急措施,协助进行人员施救、现场保护等工作,第一时间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及时保全有关证据,防止事故发生单位、个人破坏毁灭。

   3、责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立即停止危害行为,对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设施,要立即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危害的继续产生和对环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对有同样质量问题食品药品的追缴工作。责令生产者配合追回对已售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通知有关的经销商停止销售有毒食品药品,同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领导小组实行24 小时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交通工具随时调用。

   五、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据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部署对有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人员要深入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查阅有关材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害情况;查清事故发生的基本过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药品范围;查明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3、调查组要对库存的涉嫌食品药品 原料及生产设备依法进行封存或扣押,对企业及其产品展开全面检查和调查,并详细记录;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要责令企业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扩大。

   4、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检测机构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 有时间限制的除外) ,取得检验结论后及时振调查组;调查组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案卷,将调查结论及时报指挥部。

   5、在现场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六、信息的发布和上报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报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突发事件依法处理完毕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将突发事件的总结书面报呈有关部门,井傲好本级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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