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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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C90201040200201901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2018年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宣传、礼遇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24 发布日期: 2018-10-24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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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2018年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宣传、礼遇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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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宣传、礼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马店孜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18年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宣传、礼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III-12指标)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深入开展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宣传、礼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水平为重点,广泛发动各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推荐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充分运用榜样典型的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创建全省文明县、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利辛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推荐范围

凡符合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标准,在利辛县内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符合一定条件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人选。

三、推荐类别及标准

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好人: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为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事迹。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赞扬。

四、推选程序

1.自然村(小区)的推选。由负责联系自然村(小区)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组长主动上门收集辖区内的好人事迹,召开由本自然村农户(住户)代表、自然村(小区)党员5-7人组成“自然村(小区)好人”评审小组进行评议,通过介绍人选事迹,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自然村(小区)好人”推荐参加“行政村(社区)好人”评选。

2.行政村(社区)的筛选。行政村(社区)将各自然村(小区)推荐人选提交村“两委”进行讨论酝酿,筛选事迹比较突出的人选,按一定名额确定“行政村(社区)好人”初步人选,再召开由行政村(社区)干部、村民(居民)代表、老党员代表等人组成“行政村(社区)好人”评审委员会(人员9-11人)会议,通过介绍人选事迹,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若干名“行政村(社区)好人”,并在村务(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5天,再确定1-2名人选参加“乡镇(街道)好人”评选。

3.乡镇的遴选。乡镇将各行政村(社区)推荐人选交乡镇文明办或抽调计生、综治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确认事迹属实情况下,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乡镇党政联席会或乡镇好人评审委员会按照优中选强的原则确定,并将确定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命名并确定1-2名人选参加“利辛好人”评选。

4.县级的评选推报。县文明办将各乡镇推荐人选提交由县文明委成员单位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利辛县好人协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县级好人”评审委员会(11—15人)进行评议,由县文明办思想道德股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介绍人选事迹。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按照每个类别确定2名“利辛好人候选人”进行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进行表彰命名“利辛好人”或“道德模范”,并择优按月向市文明委推荐5名(每个类别1名)“亳州好人”候选人参与市级评选。市文明委将根据好人事迹逐级向上推报“安徽好人”、“中国好人”或“道德模范”候选人的评选。

五、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一)随时推荐、定期评选,建立好人培育机制,推动好人不断涌现。

1.推荐评选时间。“安徽好人”、“亳州好人”“利辛好人”每月评选一次,季度进行表彰。“利辛县道德模范”每两年评选一届,“利辛县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现“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按照“推选程序”逐级报送;也可先报送线索和材料(邮箱地址:lxwmb2013@126.com,联系电话:8802209),然后按照推选程序完善资料。线索材料包括: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或群众发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填写“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表(事迹简述300字内)+详细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600字)+图片材料(电子版免冠证件照和生活照,格式为jpg)→报送到县文明办。此项工作已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并设一定分值;原则上每个乡镇每月15日之前至少推报一名身边好人,县直各单位每季度至少推报一名身边好人,完不成推报任务的将进行通报。

2.成立好人典型事迹撰稿推送队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2—3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典型事迹撰稿推送队伍。撰稿队伍要深入采访挖掘典型人物的事迹与亮点,按照“中国文明网—身边好人(好人365)”栏目的范例、程序和要求撰写报送《事迹标题(20字符以内)、事迹简述(70字符以内)、事迹描述(3000字符以内)》,县文明办对入选市级以上好人的撰稿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集中宣传、广泛传播,建立好人弘扬机制,推动好人精神不断升华。

媒体宣传:县文明办将借助利辛发布和县电视台的栏目,对全县涌现或每年评选出来的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通过消息、通讯、访谈等多种形式对道德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立体式的集中报道。

活动宣传:每年在公民道德日之前举办利辛县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

社会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纳入公园(广场)、校园、机关、景区、社区善行义举好人榜和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范围,在核心价值观公园(广场)建立“好人长廊”,纳入传习站(所)宣传内容,编撰文艺作品创作或道德模范故事汇。

(三)奖励褒扬、合力帮扶,健全好人礼遇机制,推进好人有好报成为社会共识。

对获得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的先进典型,县直各有关部门将按照《亳州市礼遇和帮扶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实施办法的通知》(亳办【2015】71号)和《补充通知》(亳办【2018】26号)精神,对照条款细化落实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各项规定,切实让褒扬好人、帮扶好人、礼遇好人工作落到实处,让好人有好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二)严谨有序评选。各责任单位对进入初选的候选人要按照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严格推荐评选程序进行,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综治、计生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对存在问题的人选,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三)重在学习宣传。在推选活动的全过程,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传习站(所)、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县文明办将发挥利辛县好人协会的作用,分片区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基层巡讲活动,组织各级好人和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进行演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明建设和创建全省文明县贡献力量。

 

附件:

1.利辛县(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

2.利辛县(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档案表

3.利辛县(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表

 

 

利辛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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